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記者林紅梅)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政策法規司司長梁曉安21日在此間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根據最近頒布的國標《城市軌道交通試運營基本條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範》的有關規定,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的全天運營時間不得少於15小時。這是我國首次頒布的軌道交通國家標準,將於明年4月1日實施。
梁曉安説,《城市軌道交通試運營基本條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範》是由交通運輸部組織全國城市客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定的,經國家標準委員會審核通過。
他具體介紹,《城市軌道交通試運營基本條件》詳細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開通載客試運營前各項運行指標、設備情況、人員條件等方面需要達到的基本要求,是嚴把載客運營安全的最後一道關口。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範》是各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技術指南,為規範服務行為、開展安全評估、加強行業監管提供了重要依據。主要體現了“三個強化”,一是強化運營服務。明確要求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的全天運營時間不得少於15小時,充分保證運營時間,滿足乘客出行需要。二是強化設備質量。對各類設施設備操作程序、日常檢查、維護保養進行了明確規定,對車輛、信號、屏蔽門、自動扶梯等關鍵系統明確提出了技術指標,促使運營企業不斷提高設施設備質量和可靠性。三是強化安全管理。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隱患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檢查、應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確保了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梁曉安指出,城市軌道交通已成為市民出行的重要方式,提高城市客運行業安全保障和服務能力,是政府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的共同責任。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組織開展新國標的培訓工作,推動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企業準確理解、把握國家標準,認真貫徹實施,不斷提升城市客運行業的整體服務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