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 雷敏)中國政府網28日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我國煤炭行業發展的現狀怎樣?意見的出臺針對哪些問題?有關部門將如何落實?圍繞這些問題,新華社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
問:我國煤炭行業發展現狀怎樣?為何在此時出臺意見?
答:經過近十年的快速發展,我國煤炭工業逐步擺脫長期虧損局面,但自2012年以來,煤炭供需形勢發生變化,出現煤炭産量下降、庫存居高不下、價格大幅下跌、企業利潤下滑、應收賬款增加等新情況、新問題,企業經營困難,煤炭經濟平穩運行風險加大。
造成煤炭企業經營困難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在市場供需寬鬆的情況下,部分煤礦超能力生産較為嚴重,部分落後産能尚未退出市場,進口煤持續大幅增長,導致市場供應相對過剩。
與此同時,企業稅費負擔也較重,地方出臺的涉煤收費繁多、徵管不規範。此外,煤礦開採深度普遍增加,安全生産、環境治理標準提高,開採剛性成本增加較快。企業産品結構單一與産業盲目擴張並存,精細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國有企業仍承擔一定辦社會職能,歷史負擔較重。
此次從國家層面出臺全面有力的政策措施,對促進煤炭經濟平穩運行,推動煤炭工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問:針對這些問題,意見提出哪些解決辦法?
答:總的原則是標本兼治、遠近兼顧。首先要遏制煤炭産量無序增長。從控制增量入手。停止核準新建30萬噸/年以下煤礦、90萬噸/年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新建煤礦必須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嚴厲查處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違規行為。然後要優化存量。逐步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重點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煤礦。
另一大任務是嚴格清理各種不合理涉煤收費,加快資源稅改革,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
據調查,目前各種涉煤稅費一般佔企業營業收入的25%至35%,個別地區甚至更高。煤炭企業繳納的各種稅費中,除依法依規徵收的稅金、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外,部分地方政府違反涉企收費有關規定的收費項目佔相當一部分比重。
2013年年底前,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要對重點産煤省份煤炭行業收費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整頓,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減輕煤炭企業負擔;同時加快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
除此之外,還要加強煤炭進出口環節管理。由於相關法規標準不完善,近年來,高灰分、高硫分等劣質煤進口量增加較快,不僅衝擊國內市場,也增加節能減排壓力。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煤炭質量管理辦法》,以加強對進口煤炭商品質量的檢驗。
良好的發展環境是煤炭企業輕裝上陣的重要保障。我們將努力解決老礦區、老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建立完善退出機制,對資不抵債、虧損嚴重且扭虧無望的煤礦,要依法及時關閉破産,為煤炭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問: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如何確保意見的落實?
答: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任務緊迫,責任重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按照意見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抓緊開展相關工作。首先要完善配套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定位,抓緊制定部門分工方案,逐條明確牽頭及參與單位。對意見提出的嚴格新建煤礦準入標準、建立煤礦産能登記及公告制度、集中清理整頓涉煤收費、加強商品煤質量管理、解決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等工作,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作出部署,出臺配套政策,明確有關要求。其次要狠抓落實。加大調查研究力度,深入各産煤省(區、市)區,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的有關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