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12月3日電(記者黃毅)四川省安監局3日通報,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渠縣“9·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批復結案。依照相關規定,42名責任人被問責,其中6人已被批准逮捕、9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立案偵查。
9月15日,達州市渠縣李馥鄉境內縣道望(溪)石(梯)路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7人受傷。經調查確認,造成這起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孫志強在無道路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的情況下,駕駛非法改裝、嚴重超載的貨車上路行駛。車輛在長下坡時制動效能降低,在轉彎時孫志強處置不當,致使車輛失控向右側翻,將右側一輛正常行駛的客車擠撞翻墜至5.4米高的橋下,貨車所載石膏傾瀉于橋下,將客車中後部掩埋。而客車超員3人,是事故傷亡後果加重的原因。
經調查認定,這起事故為一起生産安全責任事故。依照相關規定,42名責任人被問責。其中孫志強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客車駕駛人羅燕,達州市亞通運業有限公司法人任勝勇、副經理吳朝勇、安全科科長吳民,渠縣多江汽車維修部法人鄧多江等5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渠縣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大隊長毛德軍、四中隊中隊長兼渠縣梭梭坪公路超限檢測站站長張亮、大隊工會主席兼三中隊中隊長宋洪、一中隊中隊長劉兆華、二中隊中隊長章建生,渠縣出租車管理辦公室主任(原渠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大隊長)陳樹新等6人涉嫌濫用職權罪已被刑事拘留。
達州市亞通運業有限公司業務員李永翠、達州市通川區山力汽車修理廠負責人魏洪等2人涉嫌偽造、買賣公文證件印章罪被刑事拘留;達州市通川區山力汽車修理廠法人柏代文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渠縣總工會機關黨委書記(渠縣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原副大隊長兼一中隊中隊長)魏映傑,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此外,26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其中給予達州市通川區副區長龐福佑、渠縣副縣長劉江、渠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李雲明、達州市通川區交通運輸局長鄧禮川等11人記過處分;給予渠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趙東、達州市通川區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王兢、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王東等5人記大過處分;給予渠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郝勇警告處分;對渠縣縣長茍小莉誡勉談話。
撤銷盧華的渠縣交通運輸局局黨委委員、局機關黨支部書記職務;給予達州市通川區公路運輸管理所運管股股長羅紅梅撤職處分;給予達州市通川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副所長、所黨支部委員佘勝撤職處分、撤銷其所黨支部委員職務。以上人員的黨紀政紀處分,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分別予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