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楊維漢、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10日對外公佈的《2014—2018年基層人民檢察院建設規劃》中提出,深入推進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務公開工作,細化執法辦案公開的內容、對象、時機、方式和要求,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
對於檢務公開,規劃還要求,除法律規定需要保密的以外,執法依據、執法程序、辦案過程和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一律向社會公開。堅持和完善檢察開放日、案件公開審查、人民監督員等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法律監督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規劃還提出,到2018年,基層檢察院執法規範和標準體系建設深入推進,執法監督制約機制不斷健全,執法操作規程更加明確,執法辦案工作更加精細,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實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