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2月11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寧波市委、市政府決定從2014年1月起,對全市4萬多名公務員實行“日考勤、周紀實、月對賬、季考評、年終測評”的全程紀實考核辦法。
寧波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寧波市改革創新公務員考核制度的一大舉措,在制度設計上重點突出了在確定崗位職責、平時考核、分級分類考核等方面的探索和創新,以期克服目前公務員考核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
據了解,實行該“考核新政”後,寧波市的每個公務員每年必須撰寫崗位責任説明書。每個公務員每週在網上記載工作業績、德行表現等情況,進行工作紀實;每月撰寫工作小結,自查工作進度、工作表現等,對照崗位職責進行對賬;每季度由直接領導對下屬公務員的工作績效、實際表現等情況進行考評;年終開展民主測評,除本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外,工作對象、服務對象、“兩代表一委員”按照知情原則參加,全面評估公務員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根據寧波市委、市政府的規定,公務員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兩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可作為破格提拔的條件之一;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可享受健康休養待遇,職務晉陞時優先考慮等。而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公務員,集中組織學習教育和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培訓後仍不適應原崗位的,調離其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