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 陳煒偉)國家質檢總局新聞發言人陳熙同27日説,國家標準委已于前期啟動了對現有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旨在完善針對不同特徵污染物的産品技術指標、細化實驗方法,便於消費者理解,增加適用面積和空氣潔凈量的折算方法,同時完善産品標注要求。
陳熙同在當日舉行的質檢總局例行發佈會上説,我國現行的國內標準體系基本健全。從2008年開始,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空氣凈化器標準,涉及空氣凈化器的電器安全、性能和售後三方面的要求。其中,在安全要求上,國家標準與國際水平保持一致。在性能要求上,國家標準比國外標準更全面。我國標準中把空氣凈化器凈化的污染物對象分為固態污染物(顆粒物類)、氣態污染物(甲醛、甲苯等)、微生物污染物(細菌類),“PM2.5”屬於固態污染物的一種。GB/T18801-2008《空氣凈化器》標準規範了空氣凈化器去除固態和氣態污染物的凈化效能、潔凈空氣量、凈化壽命等基本技術指標和檢測方法,其中以潔凈空氣量作為核心指標,與國外標準一致。消費者、媒體關心的適用面積等指標可以用這些指標計算得到。
他介紹説,近年來北京、上海等城市空氣質量問題日益凸現,空氣凈化器産品功能的真實性、有效性和相關標準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廣泛關注。現在標準修訂草案稿已經形成,正在組織進行多方實驗驗證和對比分析。待標準修訂稿成熟後,國家標準委將儘快予以批准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