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月1日電(記者 詹奕嘉)記者1日從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在新華社等媒體曝光“湛江黨政機關拒還18億多元債務”之後,湛江積極接受媒體監督,已清理17.29億元涉黨政機關債務。
2012年3月起,各地法院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對黨政機關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的專項積案清理工作。新華社等媒體2013年11月報道湛江市各級黨政機關仍有700多件負債案件未執行到位,累積欠債超過18.5億元,嚴重侵犯債權人企業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湛江市中院2013年12月31日發佈的資料顯示,湛江涉黨政機關未執行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有780宗,金額達18.6億元(含利息),80%都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形成的債務。這些債務約55%用於基礎設施、文化設施以及其他公益類建設,約42%用於黨政機關辦企業和為經濟活動擔保,約3%用於辦公場所建設和修繕。
去年11月,湛江召開專項清理黨政機關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積案工作會議。湛江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級黨政機關樹立“新官要理舊賬”“發展是政績、清還歷史債務也是政績”的理念,按照“誰欠債誰還錢”原則分清債務償還責任,並組成四個督查組對全市涉案黨政機關執行個案進行實時督查跟蹤。
作為主辦單位,湛江市區兩級法院以2至3名執行法官為一個工作組,確定專人辦理專案制度,通過查封、扣押、凍結財産等強制措施促使欠債機關履行還債義務,對個別拒不履行的欠債機關則採取拍賣、劃撥等措施強制執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湛江各級黨政機關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專項積案已清理結案757宗,涉案金額17.29億元,對剩餘1.31億元23宗有多個被執行主體或債權人不明的案件正在進一步清理中。湛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涉案單位加強與法院溝通,善始善終做好積案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