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日電 教育部日前印發《關於加強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經費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關地方各級教育部門高度重視鄉村教師生活費補助管理工作,確保嚴格規範,陽光透明。
《通知》要求,要結合教師實名制管理系統建設,建立以身份證信息為基礎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申領信息庫,實行實名制管理,防止虛報、冒領、套取補助資金。要嚴格落實“以崗定補,在崗享受,離崗取消”的補助原則。補助要重點向條件艱苦地區傾斜,向村小學和教學點傾斜,不能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要充分發揮補助政策對吸引優秀教師到鄉村學校(教學點)任教的作用。
《通知》強調,各地應主動通過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公示有關信息,保證各個環節公開透明。要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規範、有效。要對補助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各地應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及時受理鄉村教師投訴,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建立問責制度,對提供虛假數據,存在冒領、套取、挪用財政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