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月8日電(記者 高潔、婁辰)記者從8日召開的山東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山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山東省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從2014年起在青島市、濰坊市、德州市試行民辦職業院校非營利性認定管理,被認定的職業院校所聘教師可按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享受退休待遇。
據山東省教育廳總督學徐曙光介紹,山東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四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認定管理辦法》,從2014年起在青島市、濰坊市、德州市試行民辦職業院校非營利性認定管理。
據了解,對明確提出不以營利為目,辦學結余不用於舉辦者分配而全部用於本學校發展,且法人治理結構健全、法人財産權獨立完整、辦學活動規範的,經一定程序可確認為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
為了營造民辦職業學校與公辦學校平等的發展環境,認定為非營利性的民辦職業院校將享受更多優惠政策,辦學活動規範的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可從辦學結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獎勵出資人,獎勵資金轉為出資額,繼續用於本學校發展;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聘用的教師,按公辦學校教師標準參加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並按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政策享受退休待遇。
此外,公共財政通過定額補助、項目補助、專項獎勵的多種方式對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給予更多支持。近日,山東省財政廳安排專項資金1.1億元支持民辦教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