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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數字看201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10日 15時50分   來源:新華社

堅定不移改進作風懲治腐敗——
從數字看201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新華社北京1月10日電(記者 趙超)中央紀委監察部10日舉辦新聞發佈會,通報201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2013年,中央紀委監察部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依據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明確職責定位,聚焦中心任務,堅定不移改進作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突出主業——中央紀委監察部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縮減至14個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從更好地履行職責出發,明確職責定位,轉變職能,突出主業,將工作重心聚焦反腐敗。整合優化了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內設機構,撤銷黨風室、糾風室、執法室、績效室,新設立黨風政風監督室、執法和效能監督室,增設2個紀檢監察室。通過調整,減少機構重疊和職能交叉,機構設置、人員配置進一步向辦案和監督工作傾斜。

    同時,清理調整參加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由125個清理調整為14個,對確需紀檢監察機關參加的予以保留,屬於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不再參與,避免出現紀委職能“越位”“錯位”等問題。各地紀檢監察機關也對內設機構和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調整,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紀委、監察廳(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平均減少60%以上,辦案人員數佔到總數的22%。

    狠抓改進作風——處理黨員幹部3萬餘人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臺八項規定,中央紀委監察部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有力推動了八項規定的落實,改進作風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

    2013年4月下旬,中央紀委監察部領導班子成員一對一約談53位派駐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旨在提醒、警示各部委持之以恒抓好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

    過去一年,每到重要節日等時間節點,中央紀委都會發出通知、出臺禁令,從具體事情抓起,加強執紀監督。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國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4521起,處理黨員幹部30420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692人。中央紀委直接查辦、督辦、轉辦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共252件。其中,直接查辦黑龍江省副省級幹部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嚴重後果等5起案件;督辦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孫國慶公款旅遊等140起案件,轉辦107起案件。

    中央紀委先後4次對32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通報,在官方網站設立“曝光臺”,專門曝光查處的典型案例。30個省(區、市)紀委監察廳(局)74次專門通報,共對372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予以曝光,向全社會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

    加大懲治腐敗工作力度——處理和立案檢查31名中管幹部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央要求,把懲治腐敗放在突出位置,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據統計,2013年,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950374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1220191件(次)。立案172532件,結案173186件,處分182038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50053人,給予政紀處分48900人。

    中央紀委監察部對涉嫌違紀違法的中管幹部已結案處理和正在立案檢查的有31人,周鎮宏、劉鐵男、倪發科、王素毅、李達球、童名謙、楊琨、齊平景等8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目前正在立案調查的還有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李春城、郭永祥、季建業、廖少華、陳柏槐、郭有明、陳安眾、楊剛、王永春、許傑、戴春寧等案件。

    2013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件數、結案件數、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人數,分別比2012年增長11.2%、12.7%、13.3%。各地區各部門也查處了一批在本地區本部門有影響的大案要案。比如,安徽省紀委查辦了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陳良綱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河南省紀委查辦了安陽市委原書記張笑東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廣東省紀委查辦了深圳市原副市長梁道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四川省紀委查辦了雅安市委原書記徐孟加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堅持抓早抓小,對各種渠道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進行認真核查,及時採取約談、函詢等方式向本人和組織核實反映的問題,有反映就與當事人談,把問題儘快搞清楚。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2013年共函詢18095人、談話42739人,其中作了結處理43871人。

    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審查辦案程序,嚴明審查工作紀律,嚴禁以案謀私,堅決查處違反審查工作紀律的案件。2013年嚴肅追究了89人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並對典型案件予以通報。

    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發現有價值問題線索增加5倍

    2013年,黨中央對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10個中央巡視組分兩輪對20個地方、部門和單位開展巡視,其中第一輪巡視中發現有價值的問題線索比過去增加5倍。中央紀委已對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中央組織部根據巡視建議對有的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作出調整。

    針對過去巡視工作面面俱到、著力點多的問題,中央提出巡視工作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同時提出“重要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客觀彙報就是瀆職”的要求,增強了中央巡視組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組建巡視組組長庫、一次一授權,實行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中央巡視組做實做細做足巡視前準備,到領導幹部擔任過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級”了解情況,抽查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把日常掌握的線索與巡視過程中發現的情況結合起來。

    強化執紀問責——全國共問責2萬餘人

    2013年,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積極推進問責工作。全國共問責21464人,其中地廳級幹部54人,縣處級幹部1477人。中央紀委監察部直接參加4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已查結3起(吉林吉煤集團八寶煤礦“3·29”特大和“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山東保利民爆濟南公司“5·20”特大爆炸事故、吉林長春寶源豐公司“6·3”特大火災事故),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4人,其中省部級幹部3人、廳局級幹部14人、縣處級幹部21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6人。

    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責任追究工作,監察部于2013年10月向社會通報了廣西賀江因當地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監管不力導致江水污染等10起破壞生態環境責任追究典型案例。

    加強對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監督檢查。印發《關於開展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情況監督檢查的通知》,對監督檢查工作作出部署。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領導帶隊赴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和國家海洋局調研檢查機構調整、職能整合、人員編制劃轉以及執行相關紀律規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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