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3日電(記者 吳晶)針對一些農村學校長期以來開不了音樂美術課的情況,教育部在日前下發的一項工作通知中強調要“根據課程方案規定的課時數和學校班級數有計劃、分步驟配齊專職藝術教師,重點補充農村、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鎮(鄉)中心小學以上學校的藝術教師”。
在這項“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教育部提出:實行縣(區)域內藝術教師交流制度,鼓勵藝術教師採取“對口聯絡”、“下鄉巡教”等形式到農村學校任教。要依託高等學校,特別是師範院校培養合格的中小學藝術教師,在農村學校設立教育實習基地,積極開展頂崗實習。鼓勵中小學優秀骨幹教師擔任高校藝術教育專業的兼職教師,指導學生教學實踐。專職藝術教師不足的地區和學校,可由具有藝術特長的教師和管理人員經必要專業培訓後擔任兼職藝術教師,鼓勵聘用社會文化藝術團體專業人士、民間藝人擔任學校兼職藝術教師。
意見強調,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國家制定的教師資格標準,組織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藝術教師資格認定。在職務評聘、獎勵、進修、培訓等方面,要保證藝術教師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藝術教師承擔學校安排的課外藝術活動輔導工作要計入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