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孟建柱日前簽署命令,給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特警支隊等22支第二階段赴川公安特警隊記集體一等功。
5月27日以來,來自全國各地的第二階段赴川公安特警隊堅決貫徹部黨委的決策部署,迅速奔赴四川地震災區,深入到災情最嚴重、條件最艱苦的成都、綿陽、德陽、廣元、阿壩等五個市、州的23個縣(市、區),在當地公安機關的統一領導下,全力投入災後重建階段的維護治安和服務群眾工作。期間,各公安特警隊領導身先士卒,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正確決策。全體公安特警隊隊員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使命感,懷著對災區人民的深厚感情,在極其惡劣的環境下,與災區廣大公安民警並肩作戰,堅決克服各種困難,全力開展搶險救援,奮力搶運救災物資,積極維護社會治安,嚴密守護重點目標,熱情服務災區群眾,圓滿完成了黨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交給的任務,為保衛災區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保障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作出了重要貢獻,充分展現了新時期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贏得了災區人民群眾的廣泛讚譽。
孟建柱8月26日簽署命令,給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特警支隊、遼寧省瀋陽市公安局特警支隊、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隊、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貴州省貴陽市公安局特警支隊、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隊、陜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隊、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隊等22支第二階段赴川公安特警隊記集體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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