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
頒發國務院令並表示祝賀
8月11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北京中南海會見新當選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並向崔世安頒布任命他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令。新華社記者 馬佔成 攝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1日上午在中南海紫光閣會見了新當選並獲任命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代表國務院向崔世安頒發了任命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令。
溫家寶對崔世安高票當選並被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表示祝賀。他希望崔世安在何厚鏵先生帶領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所取得成就的基礎上,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繼續致力於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護穩定、促進和諧,將澳門各項建設事業推上一個新的臺階。
溫家寶強調,中央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堅決維護澳門的繁榮穩定。
崔世安對中央政府的任命表示衷心感謝,表示將認真履行行政長官的職責,與澳門各界人士一道傳承創新,努力把澳門特別行政區建設得更好。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宣讀了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558號令。隨後,溫家寶總理向崔世安頒發了國務院令。
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國務委員劉延東,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暉等參加了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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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全體會議
決定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
8月1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全體會議,決定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任期自2009年12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止。這是溫家寶總理簽署了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558號令。新華社記者 饒愛民 攝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全體會議,決定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任期自2009年12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止。
會議審議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選舉崔世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的報告,聽取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暉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産生過程的彙報。 詳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58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的人選,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于2009年12月20日就職。
總 理 溫家寶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崔世安
崔世安,1957年1月出生於澳門,少時就讀于澳門嶺南中學,後赴美留學,獲得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城市衛生管理系優等學士,之後又獲得美國俄克拉何馬州大學醫務管理學碩士及公共衛生博士學位。
從美國學成歸來後,崔世安主要從事醫療等專業,也開始涉足教育、慈善、青年等社會事務,曾任鏡平學校校長長達9年。
1992年,崔世安高票當選澳葡第五屆澳門直選立法會議員,並曾為澳門多個社會團體服務。
1999年澳門回歸祖國前夕,他以非公務人員的身份,獲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提名、被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澳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2004年12月4日再被任命為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第二任司長。
澳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轄下有教育、衛生、社會工作、文化、旅遊、體育、青年等職能部門。
崔世安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期間,主持了澳門教育、醫療的改革;推進澳門實施15年義務教育;統領跨部門應對非典、流感等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主持了澳門歷史城區申報世界遺産及舉辦東亞運動會等工作。
2008年“5.12地震”發生後,崔世安擔任了澳門特區政府支援四川重建小組組長。
2009年7月26日當選為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候任人。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對崔世安為特區發展所作出的貢獻予以充份肯定,稱他以國家和澳門居民利益為念,工作卓有成效。
崔世安當選為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
新華社澳門7月26日電(記者何自力)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26日上午10時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崔世安以282票當選為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
297名來自社會各界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參加投票選舉。經過1個多小時的投票和點票,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朱健宣佈,崔世安獲得282票,超過全體選委人數的半數當選。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