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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18日召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8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會議在京召開
溫家寶出席會議講話時指出
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是中央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
 

 

    8月18日,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黃敬文 攝

    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會議18日上午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張德江主持會議。

    溫家寶指出,近十年來,黨和政府在公共財政覆蓋農村方面做了幾件大事:全面取消農業稅,實行農業直接補貼,免除農村義務教育學雜費,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深受廣大農民群眾的歡迎,他們稱之為“種地不交稅、上學不付費、看病不太貴”。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為農村居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這是黨中央、國務院最近作出的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是國家朝著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一個重大步驟。建立起這項制度,將會使農民“養老不犯愁”,逐步解決後顧之憂。這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加快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和國家的長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義。

    溫家寶指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養老待遇,國家財政全額支付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二是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辦法,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實行補貼。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補助50%,確保同一地區參保農民將來領取的基礎養老金水平是相同的,這體現了新農保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地方財政對所有參保農民給予繳費補貼,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准保險費,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農民給予適當鼓勵。個人賬戶養老金依據本人繳費多少和年限長短,有高有低,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反映了個人收入、地區發展、集體組織實力等方面的差距,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他要求,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相結合的基礎養老金必須到位,地方政府對農民個人繳費的補助必須到位,在國家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寧可少上點項目、壓縮其他方面的開支,也要擠出錢來把這件大事辦好。

    溫家寶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複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紮實搞好試點工作。要堅持試點先行,2009年試點範圍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到2020年前基本實現全覆蓋。要堅持農民自願,加強宣傳解釋工作,讓農民充分理解參加新農保的好處,見到實實在在的利益,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片面追求參保率。要堅持因地制宜,中央確定新農保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由各地結合本地經濟發展水平、集體經濟實力和農民收入水平等實際情況制訂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要堅持發揮農村傳統養老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實行新農保後,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包括老年人的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子女仍然要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同時,要處理好新老農保制度之間的銜接,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的配套銜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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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常務會部署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討論並原則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會議指出,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確保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動農村減貧和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意義重大,同時對改善心理預期,促進消費,拉動內需也具有重要意義。會議決定,2009年在全國10%的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詳細

    解讀:怎樣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 《決定》對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問題高度重視,在提出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應堅持和貫徹的原則之後,首先就對如何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問題進行了部署,並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推進的措施。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的探索已有20多年的歷史。1986年,“全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召開後,一些經濟 較發達的地區開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1991年6月,原民政部農村養老辦公室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並從1992年1月3日起在全國公佈實施。從此,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不斷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000多萬農民參加養老保險。但是,由於當時我國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所以隨著推廣範圍的擴大,相當多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出現了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問題,一些地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甚至陷入停頓狀態。 >>>詳細

    廣東省計劃三年實現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

    新華社廣州6月15日電(記者 楊霞)廣東下半年將全面啟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預計到年底將新增加參保農民140萬人,並計劃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實現農保制度在廣東省的全覆蓋。

    記者從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目前,廣東全省21個地級市全部建立了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還有部分市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農民養老保險辦法。到今年5月底,全省農村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達到222.2萬,其中65.6萬按月領取養老待遇。 >>>詳細

    山西發佈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

    據介紹,山西省農村適齡(16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居民,均可在其戶籍所在地參加新型農保。其中,被徵地農民和農民工按國家及山西省有關規定執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年滿60周歲次月起,可按月享受新型農保待遇。包括,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自試點開始,年滿45周歲及其以上,且逐年足額繳納保險費的;未按上述規定繳費年限繳費的,可延長繳費期5年,如繳費年限仍不滿上述規定,按照規定的繳費標準,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保險費的。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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