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在京閉會
表決通過社會保險法、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
修改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關於修改代表法的決定
胡錦濤分別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
決定習近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吳邦國主持會議並講話
10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後,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會。吳邦國委員長主持閉幕會併發表講話。新華社記者 謝環馳 攝
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8日下午完成各項議程後,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會。會議經表決,通過了社會保險法、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修改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代表法的決定。國家主席胡錦濤分別簽署第35號、第36號、第37號、第38號主席令,公佈了這四部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胡錦濤的提名,會議決定習近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閉幕會。常委會組成人員158人出席,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的公告,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現在實有2980人。
會議經表決,任命劉冬冬為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喻林祥為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甘道明為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項議程後,吳邦國發表講話。他説,本次會議時間緊、議程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各項預定任務,會議開得很成功。
吳邦國説,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常委會高度重視社會保險立法工作,在充分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反復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草案進行了四次審議修改,從法律上明確國家建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制度,並對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等作出原則規定,還進一步完善了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對社會保險的監督,強化了各級人大常委會對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的監督職權。它的頒布實施,對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吳邦國説,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代表法的決定,遵循憲法和代表法的基本原則,總結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貫徹落實2005年中央9號文件精神的實踐經驗,對代表法的部分規定作了補充和完善,進一步明確了代表的權利和義務,細化了閉會期間代表活動的方式,強化了代表履職的保障措施,有利於進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絡,有利於保障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有利於更好地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吳邦國指出,修訂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完善了村委會選舉和罷免程序,健全了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小組會議,以及村務監督委員會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方面的制度,強化了民主評議等方面的規定,對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將發揮重要作用。
吳邦國説,會議通過的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從我國實際出發,借鑒國際通行做法,適應對外開放和公民涉外交往日益擴大的需要,重點解決發生涉外民事爭議較多、各方面意見又比較一致的法律適用問題,除一般規定外,對涉外民事關係主要涉及的民事主體、婚姻家庭、繼承、物權、債權和知識産權等法律適用問題分章作了具體規定。
吳邦國説,對農業技術推廣法進行執法檢查,並檢查種子法有關規定的實施情況,是今年常委會監督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審議中,大家充分肯定執法檢查組的工作,普遍贊成執法檢查報告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希望有關方面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把加強農業技術推廣作為鞏固農業基礎地位、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環節來抓,切實加強農業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健全農技推廣機構,搞好基層農技推廣隊伍建設,落實農技推廣經費,大力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普及,不斷提高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為農業穩定增産、農民持續增收奠定基礎。
吳邦國指出,跟蹤監督是加強人大監督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這些年來,我們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抓住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抓住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突出問題,選擇不同的側重點,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方式進行反復督查,不僅增強了人大監督的實效,也創新了人大監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今年,常委會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了這方面的工作,僅這次會議就聽取審議了3個跟蹤監督性質的報告。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關於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調研報告。二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審判工作的報告。三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在常委會會議上專門聽取審議“一府兩院”關於研究處理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這還是第一次。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對“一府兩院”的有關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對有關方面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給予積極評價。在審議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跟蹤調研報告時,大家指出,發揮投資拉動作用,要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政府公共投資項目後續安排同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有機結合起來,著力深化投資體制和財政體制改革,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在審議“兩高”專項工作報告時,大家強調,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要進一步抓好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不斷完善審判制度和檢察工作機制,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啟德、華建敏、陳至立、周鐵農、李建國、司馬義·鐵力瓦爾地、蔣樹聲、陳昌智、嚴雋琪、桑國衛出席會議。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等列席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10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詳細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六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10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詳細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10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詳細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八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10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