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與瑞典首相賴因費爾特共同出席斯德哥爾摩+40可持續發展夥伴論壇部長對話併發表演講。新華社記者饒愛民攝
新華社斯德哥爾摩4月25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與瑞典首相賴因費爾特共同出席斯德哥爾摩+40可持續發展夥伴論壇部長對話併發表演講。演講全文如下:
在斯德哥爾摩+40可持續發展夥伴論壇上的講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溫家寶
(2012年4月25日)
尊敬的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國王陛下,
尊敬的韋斯特貝裏議長、賴因費爾特首相,
各位部長,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
我代表中國政府,對斯德哥爾摩+40可持續發展夥伴論壇的召開表示熱烈祝賀!
40年前,聯合國在這裡召開了首次人類環境會議,發表了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歷史性文獻《人類環境宣言》,形成了人類環境行動計劃,提出了一個響遍世界的口號:只有一個地球!那次會議標誌著人類對環境問題的普遍覺醒,開啟了可持續發展的新紀元。中國的環保和可持續發展事業也從此擺上政府的重要日程。今天,我們隆重紀念這一歷史盛會,重溫宣言的經典篇章,更加讚嘆前人的遠見卓識,更能領悟當代人的重大責任。
中國是可持續發展的堅定支持者和實踐者。在中國的傳統價值觀中,蘊含著可持續發展精神。兩千多年前,中國古代哲學家就提出“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思想,倡導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這是可持續發展追求的最高境界。40年來,中國參加了可持續發展理念形成和發展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歷次國際大會,我們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確立為基本國策,把可持續發展戰略上升為國家戰略。進入新世紀,我們將科學發展觀確立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其基本要求是堅持以人為本、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中國人講求言必信、行必果。40年來,我們用可持續發展的豐富實踐,忠實地履行對國內人民和國際社會的承諾。我們實行最嚴格的耕地和水資源管理制度,用佔世界不足10%的耕地和人均僅有世界水平28%的水資源,養活了佔世界1/5的人口。我們幾十年如一日堅持植樹造林,建成的人工林已達62萬平方公里。我們在過去6年淘汰了8383萬千瓦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電機組,相當於一個歐洲中等國家的電力裝機規模。我們大力發展清潔低碳能源,目前是世界上水電、風電裝機總量最大的國家。2005年以來,在經濟快速增長過程中,中國的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源消耗降低了21%,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6%和14%。30多年來,我們減少了2億多農村貧困人口,是最早實現千年發展目標中“貧困人口減半”的國家。
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進程中,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還很突出。中國的資源稟賦差、人均佔有量低,生態環境脆弱,各地發展很不平衡,按照新的國家扶貧標準,我們還有1.28億農村貧困人口,每年新增勞動力1000多萬,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的任務都十分繁重。目前,中國正在實施經濟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這個規劃體現了中國政府的堅強決心,那就是:我們絕不靠犧牲生態環境和人民健康來換取經濟增長,一定要走出一條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我們的思路和做法:一是堅持把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結構作為推進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舉措。改善需求結構,扭轉經濟增長過多依靠投資和出口的狀況,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優化産業結構,提高服務業的比重和水平,促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調整要素投入結構,提高人力資源、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減少對物質資源的消耗。二是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推進可持續發展的系統工程。沒有一付藥可以包治百病,也沒有一個單項措施可以根治資源環境問題。我們努力在工業、農業、服務業等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在政府、企業、家庭等社會組織的各個系統,推行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産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建設低投入、高産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環、可持續的國民經濟體系。三是堅持把完善體制機制、加強能力建設作為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解決資源環境問題需要市場和政府同時發揮作用。我們注重完善能夠反映市場供求狀況、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性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財稅金融體制和生態補償機制,在全國各地區和重點企業實行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加強可持續發展的科技創新、人才培養、法律法規建設和國際交流合作。四是堅持把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作為推進可持續發展的根本目的。《人類環境宣言》中有一句話:世間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寶貴的。我們不斷加強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完善就業、社保、教育、醫療、扶貧、住房等方面的政策和體制,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
女士們、先生們!
推動可持續發展是當今世界的潮流,也是長期艱巨的任務,需要我們不斷在理念上有所創新、在實踐上有所突破、在行動上攜手共進。對此,我有以下觀點與大家分享。
第一,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環境權利。人不僅有基本的政治、經濟和發展權利,還應當有基本的環境權利,有權獲得良好的生活環境,有權不遭受污染的危害,有權參與對影響環境行為的監督管理。要提高公民的環境權利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對公民環境權利的保障,以更加合理地利用環境,更加自覺地保護環境,為可持續發展注入強大而持久的動力。
第二,堅持走綠色發展道路。人不是自然的奴隸,也不是自然的主宰,而應是自然的朋友。處理好人類發展與保護環境的關係,是一個永恒的課題。當前,綠色發展正在全球興起,發展節能環保等綠色産業、創新綠色科技、生産綠色産品、開發綠色能源、倡導綠色消費,不僅有助於減緩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而且可以創造新的市場需求,提供新的就業崗位。經濟的“綠色化”不是增長的負擔,而是增長的引擎,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我們應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實現發展與可持續的共贏。
第三,加強可持續發展全球治理。目前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共識已經形成,但共同行動還有欠缺、還不平衡,加強國際合作、完善全球治理勢在必行。完善可持續發展全球治理,應當統籌兼顧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這三大支柱,而不是局限于環境治理;應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促進發展中國家獲得公平的發展權,承擔與自身能力相適應的責任。要尊重各國可持續發展自主權,增加發展中國家在可持續發展全球治理機制中的代表性和話語權,而不是構築綠色壁壘。發達國家應切實履行官方發展援助承諾,提供充足的資金和先進的技術,增強發展中國家的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北歐國家是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倡導者和先行者,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方面走在世界前列。長期以來,瑞典在相關領域的能力建設方面向中方提供了寶貴幫助,中瑞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務實合作,兩國在造紙行業二噁英減排、汞污染防治、可再生能源以及河北曹妃甸、江西共青城、無錫太湖生態城或生態園等項目合作上取得了積極進展,這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綠色合作的亮點,對此我高度讚賞。我訪問期間,雙方發表了加強在可持續發展領域戰略合作框架文件,將在人員交流、聯合科研、政策對話、産業合作以及多邊領域建立長期合作的夥伴關係,這必將為進一步密切兩國關係、推進共同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女士們、先生們!
對於自然規律、經濟社會發展規律,人類還有許多未知的領域。我希望今天的會議不僅僅是一次紀念,也是一種反思、一次承諾。瑞典前首相帕爾梅曾説:“政治就是意願。”中國有句古話:“兄弟同心,其利斷金。”我們只有一個地球,我們共同生活在這個星球上,有責任攜起手來,保護好賴以生存的家園,不讓它出現“寂靜的春天”,而是永遠享有鳥語花香的世界。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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