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按照《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的要求,相關部門將加強和改進科技經費管理,創新管理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是進一步改革和強化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探索對科研課題經費進行有效監管的方式,建立對科研課題及經費申報、評審、立項、執行和結果全過程的監管制度,提高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建立財政科技經費的績效評價體系。政府科技計劃及應用型的科技項目都要設立明確的績效目標,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追蹤問效機制。
三是調整和完善科研課題經費管理的制度體系,進一步規範科研經費的開支範圍、標準和管理辦法。
四是積極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保證資金支付的安全性和規範性。(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