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江必新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二、任命薛淑蘭(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三、任命苗有水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四、任命朱和慶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
五、任命黨建軍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六、任命韓維中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