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 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08年7月12日決定:任命劉吳惠蘭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免去馬時亨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