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常政徵土字(2012)41號
經湖南省人民政府2012年6月19日批准[《湖南省人民政府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審批單》(2012)政國土字第862號],常德市人民政府決定徵收柳葉湖旅遊度假區柳葉湖街道辦事處戴家崗、七里橋社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一宗,徵收面積8.961畝。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和有關政策規定,將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的用途。被徵收土地的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建設項目名稱為常德市柳葉大道改擴建項目。
二、被徵收土地的位置。被徵收土地的具體位置和範圍詳見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徵地紅線圖。
三、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地類、面積和補償標準。
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徵地補償費(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費用之和)以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
1、徵地補償標準。徵地補償標準按《常德市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執行。
2、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包括徵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按《常德市徵地拆遷管理辦法》和《常德市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執行。
3、青苗補償標準。青苗補償標準按《常德市徵地拆遷管理辦法》和《常德市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執行。
4、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徵地房屋拆遷,按《常德市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給予補償和安置。安置途徑採取公寓安置或貨幣安置兩種安置方式。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以及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具體補償標準,由徵地拆遷實施機構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居)民小組予以宣講和複印張貼。
四、被徵收土地的農業人員安置。被徵收土地的農業人員安置,採取貨幣安置方式,並按《武陵區城市規劃區內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暫行辦法》納入社會保障安置。
五、辦理徵地補償登記。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5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等權利證件,到徵地拆遷實施機構辦理徵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徵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擬徵收土地告知後徵地拆遷實施機構的徵地調查結果作為實施徵地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
除正常的生産生活外,擬徵收土地告知後栽種、建設和裝修地上附著物、擴大養殖範圍和增加設施、追加放養各種養殖物等,以及擬徵收土地告知前違法違章修建的地上附著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一律不予補償。
六、徵地拆遷實施。本公告發佈之日起45日內,市國土資源局應依照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擬訂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
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費應在3個月內全額支付到位。對未按期全額支付到位的,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有權拒絕建設單位動工用地。
被徵收土地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全額支付後,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拒不領取補償費用、拒不騰地的,由市國土資源局依法責令限期騰地;逾期不騰地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徵地拆遷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七、徵地拆遷實施、管理與協調。
1、徵地拆遷實施機構:常德市柳葉湖徵地拆遷所。
法定代表人:賀建斌 聯絡電話: 7809700。
單位地址:常德柳葉大道柳城印象10樓。
聯絡電話:7898926。
經辦人員:劉斌斌、周宗正 聯絡電話:7809355。
2、徵地拆遷管理單位:常德市國土資源局柳葉湖分局。
法定代表人:湯德貴聯絡電話: 7898388。
單位地址:常德柳葉大道柳城印象11樓。
聯絡電話:7898877。
3、徵地拆遷補償安置爭議協調機構:常德市徵地拆遷管理處。
法定代表人:袁翔 聯絡電話:7801989。
單位地址:常德市武陵區朗州北路紫雲小區辦公樓。
聯絡電話:7801880、7801885。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