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12年第18號
2011年12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2011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11]1686號)批准徵收、收回我市土地10.2255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九:位於九曲街道朱家斜坊社區西南,總面積:40000平方米,涉及九曲街道朱家斜坊社區、耿家斜坊社區、王家于埠社區3個社區土地。其中:九曲街道朱家斜坊社區集體土地24431平方米(其中旱地22358平方米、設施農用地2073平方米),耿家斜坊社區集體土地6975平方米(其中其他林地6975平方米),王家于埠社區集體土地8594平方米(其中旱地8594平方米)。該宗土地作為商服用地。
宗地十五:位於河東區九曲街道楊家莊社區以東,總面積:31175平方米,涉及臨沂市農業委員會、臨沂市種子管理站2個單位土地。其中:臨沂市農業委員會國有土地9765平方米(其中水澆地9765平方米),臨沂市種子管理站國有土地21410平方米(其中水澆地21410平方米)。該宗土地作為商服用地。
宗地十六:位於河東區九曲街道楊家莊社區以東,總面積:1143平方米,涉及臨沂市種子管理站1個單位土地。其中:臨沂市種子管理站國有土地1143平方米(水澆地1143平方米)。該宗土地作為商服用地。
宗地十七:位於河東區九曲街道楊家莊社區以東,總面積:29937平方米,涉及九曲街道楊家莊社區1個社區土地。其中:九曲街道楊家莊社區集體土地29937平方米(其中水澆地15449平方米、坑塘水面12105平方米、工業用地2383平方米)。該宗土地作為商服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詳見土地勘測定界圖。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附後。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