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定為“公民道德宣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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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印發兩週年之際,經黨中央同意,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決定,從2003年開始,將《綱要》印發的9月20日定為“公民道德宣傳日”。

 

    自2001年中共中央印發《綱要》以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精神,大力宣傳“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20字基本道德規範,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性道德建設實踐活動,有力地推動了新形勢下的公民道德建設。但是,公民道德建設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與迅速發展的經濟社會形勢,與中國日益提高的國際地位,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不相適應,必須採取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黨的十六大對新世紀新階段思想道德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加強公民道德建設指明了方向。中央文明委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遵循《綱要》的基本要求,抓住知行統一這個關鍵環節,努力推動公民道德建設向縱深發展。

 

    設立“公民道德宣傳日”,目的是更廣泛地動員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參與道德建設,使公民道德建設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促進公民道德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