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表彰全國“嚴打”整治鬥爭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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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4月以來,在黨中央的領導下,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認真貫徹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精神,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嚴打”整治鬥爭。廣大政法幹警、綜治幹部辛勤工作,連續作戰,英勇奮鬥,不怕犧牲,有的甚至獻出了寶貴的生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積極參加,密切配合,做出了重要貢獻。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踴躍參與,同違法犯罪分子進行了堅決的鬥爭。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嚴打”整治鬥爭進展順利,依法嚴懲了一批嚴重刑事犯罪分子,集中整治了一批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治安混亂地區的面貌大為改觀,社會治安防範體系更加完善,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明顯增強,政法隊伍戰鬥力進一步提高,圓滿完成了中央交給的兩年內社會治安取得新的明顯進步的任務。在鬥爭中,涌現出了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

 

    為鼓勵先進,弘揚正氣,進一步調動廣大政法幹警、綜治幹部、解放軍和武警官兵以及社會各界與違法犯罪作鬥爭的積極性,推動“嚴打”整治鬥爭深入開展,維護社會長期穩定,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決定:授予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大案支隊等323個單位“全國‘嚴打’整治鬥爭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授予李和平等435名同志“全國‘嚴打’整治鬥爭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希望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珍惜榮譽,戒驕戒躁,再接再厲,為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學習他們的先進事跡。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堅決貫徹執行中央的路線、方針和決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憂患意識,緊緊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加強社會治安工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良好的社會和法治環境。堅持“嚴打”方針,旗幟鮮明,立場堅定,排除干擾,依法辦事,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和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切實做到除惡務盡。當好人民的公僕,法律的衛士,堅決抵制不正之風的侵襲,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廉潔自律,艱苦奮鬥。恪盡職守,連續作戰,不怕犧牲,無私奉獻,以高度的敬業精神和飽滿的工作熱情,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各地各部門要以這次表彰先進活動為契機,深入做好思想教育和宣傳發動工作,動員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政法綜治幹部,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努力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社會持續穩定,全面推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而努力奮鬥。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200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