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臺30項便民利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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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嬰兒落戶是隨父還是隨母可自願選擇,70周歲老人可考領駕照,現役軍人也能持地方駕照,按需申領護照範圍擴大到全國100個大中城市……公安部8月7日宣佈,在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戶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四個方面,集中推出30項便民利民措施,以進一步方便群眾、服務群眾。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7日上午在北京舉行記者招待會,公安部副部長白景富在會上介紹了這30項便民利民措施。

 

    在戶籍管理方面,此次出臺的便民利民措施包括:到西部地區工作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到工作地區,也可以遷回原籍。在大中城市落戶的高中級專門人才到小城鎮或者農村工作的,可以不遷戶口。取消出國、出境1年以上的人員登出戶口的規定(在國外、境外定居的除外)。被判處徒刑、被決定勞動教養的人員不再登出戶口等。

 

    交通管理是此次出臺的措施中條目最多、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個門類,共有17項。新出臺的措施包括:增加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左下肢殘疾的人員也能考領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照。駕照丟失不用再登報聲明,也不用再熬上漫漫的30天,申請補領最多不超過48小時。進口車輛辦理新車登記時免上檢測線。選取車輛號牌號碼實行電腦公開自動選號,並允許選擇2次等。

 

    涉及交通管理方面的這些新舉措,前不久公安部已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並根據群眾提出的改進意見和建議作了修改和完善。這些措施自2003年9月1日起陸續實行。

 

    出入境管理方面出臺的措施有:居民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免交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北京、上海等地居民也可憑身份證明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訪問簽注。對外國留學生簽發與其在華學習相同期限的居留證,不再逐年辦理延期手續等。

 

    涉及消防管理的措施只有1項,即推廣在互聯網上申報和受理消防行政審批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