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水利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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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各級水利部門按照中央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積極實踐新的治水思路,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科學理念,堅持依法治水、科學治水,在防汛抗旱、水利建設、管理和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進展。

 

防汛抗旱

 

    2003年,各有關部門和廣大軍民團結奮戰,確保了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和災區社會穩定,保障了城鄉居民生活、生産用水,抗旱挽回糧食損失5368萬噸,減少經濟作物損失418億元,最大限度減輕了水旱災害損失,奪取了防汛抗旱的全面勝利。

 

    2003年,淮河流域發生了新中國成立以來僅次於1954年的大洪水,黃河支流渭河和長江支流漢江出現多年不遇的秋汛,發生了較大洪水。湘江、澧水、滁河等部分中小河流也發生了洪水。而旱情主要發生在春季和夏季。北方大部和西南、江南、華南地區先後出現不同程度的旱情。其中,東北大部發生了嚴重的春旱,江南及華南發生1991年以來最嚴重的夏伏旱。據初步統計,全國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了不同程度的洪澇災害,受災人口2.27億人,因災死亡1356人,直接經濟損失1278億元。乾旱嚴重時期,全國共有2694萬城鄉人口、1665萬頭大牲畜因旱發生臨時飲水困難。在淮河防洪救災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實施政府有效的社會管理,利用各种先進的預測預報技術和手段,科學調度,及時啟用行蓄洪區及分洪河道,做到了“攔、分、蓄、滯、排”合理安排,使洪水始終處於可控狀態,實現了對洪水的科學有效防控,減免直接經濟損失104億元。針對多年不遇的黃河秋汛,通過對三門峽、小浪底、陸渾和故縣等干支流水庫的聯合調度,有效地減少了下游河道的淹沒損失,並適時進行第二次調水調沙,將1.2億噸泥沙送入大海,在減災、減淤和洪水資源化等方面取得了實際效果。

 

水利建設

 

    2003年,中央水利基建投資達356.15億元,繼續保持較高水平,在投資安排上,進一步優化結構,突出重點。

 

    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正式成立,南水北調工程由規劃階段轉變為實施階段,南水北調各項前期工作不斷深入。三峽工程實現了水庫初期蓄水、雙線五級船閘試通航、左岸電廠6台機組並網發電三大目標,三峽工程建設取得了決定性勝利。長江幹堤加固工程基本實現了修完修好的目標,部分堤防進行了竣工初驗。淮河臨淮崗、嫩江尼爾基、廣西百色、寧夏沙坡頭、四川紫坪鋪等“十五”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進展順利,完成了江埡水利樞紐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務院治淮工作會議部署,進一步加快了淮河流域災後重建和治淮進程。黃河、太湖、松花江等其他江河治理取得新進展。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力度進一步加大,開展了458座病險水庫(閘)的除險加固建設,銷號332座。截至2003年底,全國第一批中央補助的1346座水庫中已安排920座,銷號837座。編制完成了第二批中央補助的1999座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規劃。

 

    農村水利、水土保持與生態恢復及水電等項水利建設加快。繼續加大農村人畜飲水解困、灌區節水改造和節水灌溉示範項目建設力度,解決了1500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困難,開展了226個大型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和200個節水灌溉示範項目建設。積極推進牧區水利建設,編制完成了《全國牧區草原生態保護水資源保障規劃》,啟動牧區水利試點項目建設。全國綜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積16.6萬平方公里,其中綜合治理5.6萬平方公里,實施封育保護11萬平方公里,建設小型水保工程69.6萬處,治理區300多萬畝坡耕地退耕還林。啟動了黃土高原區淤地壩工程,在7省(區)新建1900座淤地壩。啟動了東北黑土區和珠江上游水土流失綜合防治試點工程。在七大流域重點地區、“三江”(長江、黃河、瀾滄江)源區、西北生態脆弱區和“三化”(沙化、退化、鹽鹼化)地區開展生態修復試點示範工程,推動各地大範圍地實施封山禁牧,北京、河北、陜西、青海、寧夏等省(區、市)人民政府發佈了實施封山禁牧的決定,25個省(區、市)的894個縣實施了封山禁牧。對鐵路、電力、交通、能源、水利等開發建設項目進一步加強了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力度,有2.3萬個項目實施了水土保持方案。新增農村水電裝機230多萬千瓦,完成發電量1100億千瓦時,在建規模800萬千瓦。400個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進展順利,解決了600萬無電人口的用電問題。水利系統第一、二期農網改造全面完成,降低了農村電價,每年減輕農民負擔30多億元。邊境無電鄉村光明工程建設穩步推進,解決了西藏邊境2.38萬貧困牧民的用電。啟動了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

 

水利管理

 

    水資源科學調度成效顯著。為緩解一些重要城市用水的嚴重緊缺局面,修復因缺水、污染而惡化的生態,開展了一系列調水、補水工作。從上游水庫為北京密雲水庫三次補水7808萬立方米,跨省市從山西冊田水庫經河北向北京官廳水庫輸水3324萬立方米。應急實施第八次引黃濟津,截至2003年底,已向天津市輸水4.95億立方米,有效緩解了天津市的用水困難。黑河連續四年省際分水成功,乾涸42年的西居延海重現碧波,東居延海最大形成26.8平方公里的水面。塔裏木河流域綜合治理取得新進展,尾閭臺特瑪湖水域面積已達200多平方公里,生態環境進一步得到修復。引江濟太增加入湖水量近12億立方米,緩解了旱情,改善了河網水質和流域水環境。在黃浦江突發燃油泄漏污染重大事故的情況下,實施應急調度,緊急啟用太浦河閘,加大下泄水量,遏止污水上溯,確保了上海市供水安全。向瀕臨乾涸的南四湖進行了應急生態補水。繼續向扎龍等濕地進行生態補水。

 

    城市水務和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新進展。全國已成立水務局或由水利系統實施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單位共1206個,佔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總數的50%。海南省水務局正式成立,實現了轄區內的水務統一管理。甘肅張掖市以水權、水市場理論為基礎,積極探索新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初步形成了“總量控制、定額管理、以水定地(産)、配水到戶、公眾參與、水量交易、水票流轉、城鄉一體”的一整套運行機制,通過調整經濟結構,提高了水資源利用效益,通過推廣各種節水技術,提高了水資源使用效率。張掖節水型社會建設,保障了黑河流域近期治理規劃的順利實施,實現了下游生態修復與張掖經濟社會發展的雙贏,為全國節水型社會建設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四川綿陽、遼寧大連積極進行試點,水利部會同四川省、遼寧省分別對兩市的試點方案進行了批復。青海、廣西、新疆、雲南、遼寧、浙江等省(區)部署開展了省級試點工作。

 

    水利建設管理進一步規範。全面推行了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工程項目管理得到規範,工程建設質量不斷提高。新開工的臨淮崗等一批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全部實行了項目法人責任制,淮委成立了治淮工程建設管理局負責中央項目和省界工程的建設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率基本達到100%,監理招標投標率在90%以上。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普遍實行了建設監理制。質量管理工作不斷加強,建立了部、省、地(市)三級質量監督體系。

 

    水利工程管理不斷加強。針對長江中下游河道非法採砂活動猖獗的局面,加大了長江河道採砂管理力度。水利部發佈了《長江河道採砂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批准實施了《長江中下游河道採砂規劃》;理順了長江河道採砂管理體制,落實了長江河道採砂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明確了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門的管理職責;加大打擊非法採砂力度,開展了諸如“清江行動”、“獵鯊行動”等一系列執法行動。針對水利工程管理基礎薄弱的實際,加強水利工程管理規範化建設。水利部頒發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辦法(試行)及其考核標準》,將水庫、河道、水閘等工程管理的內容分為安全管理、運行管理、經營管理、組織管理等四大類,進行量化考核。針對水利工程水價偏低的問題,加強了水價調整。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水利部聯合頒布《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對於建立科學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和管理體制,促進水利工程的良性運行具有重要作用。

 

    水利法制建設進一步加強。圍繞修訂《水法》的實施,加強水法規宣傳教育,對水法規進行清理,出臺配套性法規和規章,加大水行政執法力度,一些地區以整頓河道管理秩序為重點,開展專項執法活動。通過推進水事協商制度,加強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協商,一些省際水事糾紛得到有效調處。

 

水利改革

 

    水管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加快了水管單位改革的步伐。2003年,江蘇、重慶、黑龍江、湖北、山西、河北、雲南、廣西、四川、吉林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了實施方案,甘肅省出臺了《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水利部確定了山西省晉中市等7個市(縣),遼寧省柴河水庫管理局等24個水庫、水閘、河道堤防、灌區、泵站管理單位作為全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聯絡市(縣)和單位,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也都確定了部分水管單位作為省(市)級改革試點單位。為進一步深化小型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工程效益,水利部組織制定和頒發了《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

 

    流域機構、科研體制、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改革進一步深化。根據修訂後的《水法》和中編辦的批復,進一步明確了流域機構的法律地位和行政職能,對流域機構各級機關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管理。初步完成了部屬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的改革,開始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行新機制。啟動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改革,水利部7個直屬事業單位開展了人員聘用制度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