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通過議案和各專門委員會人選 七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表決的辦法
新華社北京3月26日電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議案和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辦法
1988年3月2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規定,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議案和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採用舉手表決的方式,以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通過憲法修正案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以全體代表2/3以上的多數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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