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999年3月21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1999年3月15日通過,現予公佈,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9年3月15日
《人民日報》 (1999年03月22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