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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産黨十一屆三中全會簡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3日   來源:人民日報

    1978年12月18~22日在北京舉行。全會中心議題是討論把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

    全會作出了從1979年起,把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戰略決策。在經濟建設問題上,從糾正急於求成的錯誤傾向和全黨要注意解決好國民經濟重大比例嚴重失調等問題出發,必須採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對陷於失調的國民經濟比例關係進行調整,對過分集中的經濟管理體制著手認真的改革。

    全會重新確定了中國共産黨的正確的思想路線,批判了“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充分肯定了必須完整、準確地掌握和運用毛澤東思想的科學體系,高度評價了關於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確定了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指導方針。

    全會重新確立了中國共産黨的正確的政治路線,果斷地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這個不適用於社會主義社會的口號,否定了中共十一大沿襲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謂“無産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今後還要進行多次等“左傾”錯誤觀點。

    全會重新確立了中國共産黨的正確的組織路線,決定在組織上健全黨規黨紀,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反對接受和製造個人崇拜,加強集體領導。

    全會還審查和解決了中國共産黨的歷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和一些重要領導人的功過是非問題,其中包括關於1959年廬山會議對彭德懷等人的錯誤批判和錯誤結論、關於薄一波等61人案件、關於“反擊右傾翻案風”和天安門事件的錯誤文件,以及對鄧小平1975年工作的評價。全會認為,過去那種脫離黨和群眾的監督,設立專案機構審查幹部的方式,弊病極大,必須永遠廢止。

    全會提出了要注意解決好國民經濟重大比例嚴重失調的要求,制訂了加快農業發展的決定,同意將《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試行草案)》發到省、自治區、直轄市討論和試行。為把農業搞上去,必須首先在農村實行改革,推行聯産計酬責任制。

    全會提出了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的任務。

    這些具有重大意義的轉變,標誌著黨重新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開始形成了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

    全會增選陳雲為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副主席,鄧穎超(女)、胡耀邦、王震為政治局委員;增補黃克誠、宋任窮、胡喬木、習仲勳、王任重、黃火青、陳再道、韓光、周惠為中央委員(1982年8月30日中共十二大預備會議予以通過)。

    為了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搞好黨風,全會決定建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會選舉産生了中紀委書記、常務書記、副書記、常委和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