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在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切實抓好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各項工作
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新華社北京2007年11月28日電 在現行憲法公佈實施25週年和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出10週年之際,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7日下午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為題進行了第一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他強調,必須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不斷發展的客觀需要,增強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推進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切實把黨的十七大 提出的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任務落到實處。
中國政法大學徐顯明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春鷹研究員就學習內容進行講解,並談了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意見和建議。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認真聽取了他們的講解,並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
胡錦濤在主持學習時發表了講話。他指出,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並對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這是我們黨從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戰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任務。我們要深刻認識到,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胡錦濤指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完善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自覺守法等方面紮實推進,為深化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有力保障,從法律上制度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胡錦濤在講話中就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出四點要求。一是要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抓緊完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迫切需要、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按照法定的立法程序,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推動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維護人民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二是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 威。要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自覺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為全社會作出表率。三是要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確保法律正確實施。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綜合運用各種監督形式,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四是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要堅持不懈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認真組織實施“五五”普法規劃,加強公民意識教育,形成全社會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尚。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增強各級黨委依法執政的意識,增強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各級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的素質和本領。
胡錦濤強調,各級黨委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的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重要議事議程,統籌規劃,加大投入,紮實推進,抓好落實。要加強黨對依法治國工作的領導,在法制軌道上共同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和諧,不斷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