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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檔案: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
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確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1日   來源:新華社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私營工商業到1956年1月23日,已全部實行了公私合營。這是烏孜別克族的色力木各來百貨店被批准公私合營後,商店的人員在更換新招牌(資料照片)。新華社發

 精彩圖集: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確立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 在中國建立社會主義社會,是中國共産黨自成立之日起就確定了的奮鬥目標,也是全國各族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長期為之奮鬥的目標。

    新中國成立後,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開始了有步驟地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轉變。經過三年經濟恢復工作之後,1952年底,中共中央提出了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明確規定:“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並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這個“一化三改”的總路線,其實質和主要任務是實現國家工業化,而為了實現國家工業化,就必須實現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全面確立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

    按照總路線的要求,黨從1953年起,在大力推進工業化建設的同時,開展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社會主義改造的主要任務是:把資本主義私人所有制改造成為全民所有制,把以農民和手工業者個體勞動為基礎的私人所有制改造成為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實際上就是農業的合作化。1953年,中共中央先後作出兩個關於農業合作化的決議,規定了我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中國農村的合作化,就是在這兩個決議的指導下開始的。到1956年底,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在經歷了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三個階段後基本完成,全國加入合作社的農戶達96.3%。中國農村在發展穩定的氣氛中完成了幾千年的分散個體勞動向集體所有、集體經營的歷史性轉變。

    在推進農業合作化的同時,從1953年11月開始至1956年底,黨採取“積極領導、穩步前進”的方針,以生産合作小組、供銷合作社、生産合作社等形式,從供銷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對手工業逐步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全國90%以上的手工業者加入了合作社。

    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從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進行。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採取了通過公私合營等多種國家資本主義的形式,逐步將其改造成為社會主義的公有制企業,同時將所有制的改造與人的改造相結合,對民族資産階級實行“和平贖買”政策,努力使剝削者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民族工商業者中的絕大多數人公開表示接受這樣的方案,擁護共産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從而為實現國家的工業化和推動各項建設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到1956年已經基本上完成,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在中國全面地建立起來了。這是中國進入社會主義社會的最主要的標誌。中國社會從此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八大正是依據這一形勢,宣佈了社會主義制度在我國已經基本上建立起來,並且據此對國內的主要矛盾作出正確判斷,對黨和國家的主要任務作出明確規定。

    儘管在社會主義改造的後期,存在著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形式過於單一的問題。但是,整個來説,在一個幾億人口的大國比較順利地實現如此複雜、困難和深刻的社會變革,促進了工農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的確是個偉大的歷史性勝利。

    事實已經表明,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建立,為當代中國的一切發展進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