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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50週年慶典閱兵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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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兵,是一項極其隆重的軍事儀式,是體現一個國家的國威,一支軍隊的軍威,一個民族的浩然正氣的重要形式。
早在公元前,古埃及、波斯和羅馬等國就有閱兵的記載。18世紀的西歐一些國家,閱兵式盛行于軍隊。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莫斯科紅場閱兵震動了全世界。閱兵在中國源遠流長。相傳4000多年前,中國北方的華夏部落首領夏禹,曾在現今河南嵩縣境內的涂山,與南方各部落首領會盟。會上,眾多士兵手持各種用羽毛裝飾的兵器,和著樂曲邊歌邊舞,以示對南方部落首領的隆重歡迎。在中國春秋時期,也有“觀兵以威諸侯”的記載。
現代的閱兵通常是在國家重大節日或大型軍事演習中進行,一般分為閱兵式和分列式。閱兵式是指首長或貴賓在閱兵指揮員的陪同下,乘車、騎馬或步行,從受閱部隊隊列前通過,進行檢閱;分列式是指受閱部隊從檢閱台前通過,接受首長或貴賓的檢閱。
中國人民解放軍歷來十分重視閱兵。早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就先後舉行過3次較有影響的閱兵:一次是1934年8月1日中國工農紅軍在江西瑞金縣大埔橋紅場舉行的規模較大的“八一”閱兵;一次是1944年的中國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三五九旅奉命北上開赴抗日前線時,在延安機場舉行的閱兵;另一次是1949年3月25日,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等中央領導同志從河北西柏坡抵達北平時,在西苑機場舉行了隆重的閱兵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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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和中國人民解放軍
總部遷往北平。毛澤東主席和朱德總司令
在西苑機場舉行閱兵式。
圖為毛澤東同志在檢閱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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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之後,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決定,把閱兵列為國慶大典的一項重要內容。從1949年開國大典至1959年建國10週年,新中國每年在天安門廣場舉行一次大規模的國慶閱兵,前後共舉行了11次。1960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本著厲行節約、勤儉建國的方針,決定改革國慶典禮制度,實行“五年一小慶、十年一大慶,逢大慶舉行閱兵。”1964年國防部頒布的軍隊列條令中,首次出現閱兵條款。之後,由於“文化大革命”的緣故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中國連續24年沒有舉行國慶閱兵。直到1981年,根據鄧小平的提議,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決定恢復閱兵,並於1984年國慶35週年時,舉行了恢復閱兵後第一次大型的國慶閱兵。
新中國建立以來共舉行過13次國慶閱兵,其中影響較大且最具代表意義的是開國大典、建國5週年、10週年、35週年和50週年的5次大閱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