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1997年3月11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
各位代表:
現將人民法院1996年的工作情況和1997年的主要工作任務報告如下,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1996年是實施“九五”計劃的第一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海事等專門人民法院在黨的領導和人大的監督下,根據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准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確定的任務,全面開展審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刑事、民事、經濟、行政、海事各類一審案件5264619件,審結5237544件,分別比上年上升15.82%和15.53%,上升幅度超過了前幾年。通過審判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集中力量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嚴懲貪污、賄賂
等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保持社會穩定,是順利推進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基本前提。1996年,全國法院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作出的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嚴打”集中統一行動的重大決策,集中力量,迅速投入“嚴打”鬥爭。全年共受理一審刑事案件572058件,審結570334件,分別比上年上升15.39%和14.97%。判決並已發生法律效力的614323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緩)的265293人,佔總數的43.18%,比上年上升2.84個百分點;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338347人;免予刑事處分的8535人;宣告無罪的2148人。全國法院在“嚴打”和打擊經濟犯罪的鬥爭中,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和依法從嚴懲處的方針,始終把鬥爭的鋒芒對準打擊的重點;堅持嚴格依法辦案,認真執行寬嚴相濟的政策,注重辦案質量;上級人民法院加強對下級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狠抓大案要案,並通過宣傳輿論工具,及時公佈審判結果。廣大審判人員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鬥志昂揚,不怕疲勞,努力工作,依法判處了一大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貪污、賄賂等犯罪分子,初步扭轉了一些地方社會治安不好的狀況,推動了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人民法院在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嚴重經濟犯罪的鬥爭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狠狠打擊暴力犯罪、涉槍犯罪和集團犯罪。殺人、搶劫、爆炸、綁架勒索、強姦、重大盜竊等犯罪,特別是各種涉槍犯罪和帶黑社會性質的集團犯罪以及流氓惡勢力犯罪,嚴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財産安全,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穩定,是“嚴打”鬥爭的重點。人民法院與公安、檢察、司法行政機關密切配合,不斷強化打擊力度,對那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犯罪手段殘忍、社會危害大的犯罪分子,特別是那些在“嚴打”集中統一行動中繼續作案的犯罪分子,堅決依法嚴懲。全年共判處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322382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包括死緩)的211900人,佔總數的65.73%,比上年上升2.48個百分點。人民法院依法從重從快判處了一批在全國或者一些地方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堅決懲治毒品等犯罪。同毒品犯罪作鬥爭,直接關係到民族的興旺,國家的昌盛。人民法院把嚴厲打擊毒品犯罪活動作為“嚴打”的一項重要任務,堅決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毒的決定》,依法從重懲處犯罪分子。全年共判處毒品犯罪分子13773人。全國有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法院還在“6·26”國際禁毒日開展了集中宣判活動,判處毒品犯罪分子1725人,教育和鼓舞了群眾,震懾了犯罪分子。去年人民法院積極參加掃“黃”打“非”鬥爭,掃除各種社會醜惡現象,依法嚴懲組織、引誘、容留婦女賣淫,拐賣婦女,聚眾賭博,制售淫穢物品,以及非法出版等犯罪,全年共判處這類犯罪分子11623人。
嚴厲打擊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犯罪。打擊經濟犯罪,懲治腐敗,是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措施,是進行兩個文明建設的重要保障。1996年,人民法院針對一些地方貪污、賄賂等犯罪嚴重,大案要案不斷發生,犯罪數額越來越大的情況,認真執行中央關於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的指示精神,堅決貫徹依法從嚴懲處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對經濟犯罪大案要案的審判,繼續重點懲處發生在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中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徇私舞弊等犯罪。全年共判處這類犯罪分子65424人,比上年上升4.38%。在審結的案件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萬元以上的案件15827件,比上年上升9.89%。其中,100萬元以上不滿1000萬元的案件397件,上升60.73%;1000萬元以上的案件59件,上升20.41%。判處縣(處)級以上幹部408人,其中有省(部)級幹部1人,司(局)級幹部43人,縣(處)級幹部364人。這些犯罪分子都依法受到了嚴厲制裁。
嚴厲打擊破壞經濟秩序的犯罪。去年,一些地方金融詐騙、走私販私、偷稅抗稅、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出口退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犯罪活動猖獗,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危害改革開放,損害人民利益。各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和懲治生産、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等決定,繼續嚴懲各種破壞經濟秩序的犯罪,全年共判處這類犯罪分子17473人,比上年上升17.66%。
結合“嚴打”鬥爭,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一年來,各級人民法院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配合有關部門,針對本地區社會治安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落實綜合治理的措施。各地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妥善處理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集團訴訟和群體性糾紛,及時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進一步改進人民法庭工作,加強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積極調解民間糾紛,促進了基層基礎建設。許多法院採取電視直播、法庭傳真等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擴大審判工作的社會效果。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中,認真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配合有關部門和學校、家庭對青少年進行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預防和減少犯罪的發生。對審理案件中發現的有關單位和部門在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積極提出司法建議,促使有關部門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做好減刑、假釋工作,對那些認罪服法,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罪犯,依法給予減刑、假釋。
二、依法調節經濟關係和其他社會關係,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
去年,全國法院在開展“嚴打”鬥爭的同時,進一步強化依法調節的職能,處理了大量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密切相關的民事、經濟、海事、行政案件。共受理這幾類一審案件4692561件,審結4667210件,分別比上年上升15.87%和15.6%。在審結的案件中,有民事案件3083388件,經濟糾紛案件1500647件,海事海商案件3648件,行政案件79527件。依法審理這些案件,有利於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增強人民內部團結,消除不安定因素,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人民法院在這方面著重抓了以下幾類案件的審判:
依法妥善處理涉及經濟秩序與金融秩序的案件,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去年,全國法院緊緊把握國家宏觀調控的大局,重點審理了涉及企業深化改革、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和金融秩序方面的案件,堅決反對不正當競爭,制裁利用合同詐欺、故意違約、賴帳不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通過妥善審理破産案件,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及時發現和制止一些地方假破産、真逃債的問題。對企業間因購銷、建築施工、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的債務糾紛案件,不僅考慮到辦案的法律效果,而且注意到社會效果。去年,經濟合同糾紛案件中出現的一個顯著變化,是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超過歷年居首位的購銷合同糾紛案件,達到550887件,躍居第一位;股票、債券、票據糾紛上升87.81%;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也上升32.06%。這反映出某些地區違法拆借資金、違規提供擔保、不按規定貸款等問題還比較嚴重。各級人民法院積極採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研究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問題,依法處理了一大批這方面的案件,對解開企業間的“債務鏈”,加速資金週轉,維護金融秩序,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措施起了促進作用。
認真審理涉及農業和農民負擔的案件,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為了推進我國農業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促進農業持續穩定增長,保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一年來,人民法院審理了大量涉及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案件,如非法侵佔耕地、坑農害農、破壞農業生産、拖欠農民賣糧款和賣棉款的案件,等等。去年,全國法院共審結這類案件116419件。針對農村一些地方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問題又有回升,農民負擔又有加重的情況,對於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非法收取錢物,加重農民負擔,侵害農民利益的“三亂”案件,及時立案,依法審理,堅決糾正。對於不屬加重農民負擔的合法行政決定,判決予以維持。人民法院還結合辦案向群眾講解有關法律規定,教育人民群眾依法納稅,依法承擔費用和勞務,服從行政機關合法、正確的管理。
依法審理好房地産案件,促進房地産業的健康發展。隨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進行,涉及房地産方面的糾紛不僅數量增多,而且內容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去年人民法院共審結這類案件129054件,比上年上升15.43%,其中房地産開發經營案件佔有相當比重。這些案件爭議標的金額大,各地區差異大,法律關係複雜,很多糾紛發生在房地産管理法施行之前,加之規範房地産業的法律政策尚不健全,經營管理還不夠完善,都給審理工作帶來一些困難。為了指導各地法院正確審理房地産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及時作出了《關於審理房地産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産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並提出了審理房地産開發經營案件要貫徹有利於房地産業健康發展,有利於保護有效合同,有利於公平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各級人民法院遵循這一原則,從實際出發,依法辦案,妥善處理,促進了房地産市場的正常發展。依法審理知識産權案件,加強對知識産權的司法保護。我國十分重視對知識産權的司法保護,人民法院在這方面正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去年共審結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産權案件4009件。這些案件大多發生在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而且影響大,公眾普遍關注。其中有些大案直接影響我國對外經濟貿易關係和科技文化交流,涉及國家的重大利益。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對知識産權案件的審判,有些高級人民法院和大中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設立了知識産權審判庭或者專門合議庭,培養了一批專業水平較高的法官,妥善審理了一批案件,公正地保護了知識産權案件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知識産權領域中的抄襲、非法複製、假冒等故意侵犯知識産權,破壞科技文化市場秩序的侵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對其他嚴重侵權行為,依法對侵權人給予了民事制裁。
正確處理婚姻家庭案件,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多年來,婚姻家庭案件在民事案件中一直居首位,尤其是離婚、撫育、贍養、繼承等案件上升幅度較大。去年,全國法院審結婚姻家庭案件達1397668件,佔民事案件總數的45.33%,比上年上升了6.31%。人民法院審理婚姻家庭案件,嚴格依照婚姻法、繼承法、婦女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不僅對當事人進行社會主義法制教育,而且進行社會主義倫理道德教育,促使當事人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和道德觀。對破壞他人婚姻家庭,不盡贍養撫養義務,虐待遺棄老人、子女,侵害他人民事權利的違法行為,除依法責令其承擔民事責任和民事義務外,對構成犯罪的,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保護了受害人特別是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依法審理涉外、涉港澳、涉臺案件,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和涉港澳、涉臺案件逐漸增多。去年,全國法院共審結涉外案件3287件,比上年上升24.98%;審結涉港澳、涉臺案件3831件,比上年上升11.59%。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案件,嚴格執行我國法律,遵守我國締結和參加的國際條約,重視合同約定,參照國際慣例,依法保護中外當事人的權益,努力為投資者提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審理涉港澳、涉臺案件,依照國家的法律政策,根據“一國兩制”的方針,從有利於促進內地與港澳地區經濟貿易關係的發展,有利於推動兩岸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出發,秉公辦案,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和與有關國家簽訂的司法協助協定,我國法院還委託外國法院送達和接受外國法院委託送達司法文書700件。
三、堅持嚴肅執法、公正裁判
嚴肅執法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是黨和國家對司法活動的根本要求。一年來,全國法院在堅持嚴肅執法、提高司法水平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
全面推進審判方式改革。去年,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重大成果,也使人民法院改革和完善審判方式有了更好的條件。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7月召開了全國法院審判方式改革工作會議,確定以學習貫徹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推進刑事審判方式改革為重點,全面改革和完善民事、經濟、行政審判方式,並進行了具體的工作部署。各地法院組織廣大審判人員認真學習刑事訴訟法並進行了大規模的培訓;還確定了一批試點單位,積極探索按照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改革庭審方式的經驗。與此同時,民事、經濟、行政審判方式的改革和完善也得到進一步推進。改革的基本內容是依法強化庭審功能,強化合議庭和獨任審判員的職責;加強對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核心是進一步貫徹公開審判的原則,凡是依法應當公開審判的案件,都做到公開審判,把審判活動更好地置於社會監督之下。實踐表明,積極改革審判方式,有利於保證嚴肅執法、公正裁判,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促進法院廉政建設,提高法官隊伍素質。
加強審判監督和業務指導。一年來,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加強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審理了二審、再審刑事、經濟、民事、行政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4095件,比上年上升26.74%;針對審判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如何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作出有關新實施的法律的司法解釋30件,規範司法活動,強化業務指導。各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了處理告訴、申訴工作,共處理告訴、申訴信訪520余萬件(人)次。對告訴、申訴有理的,依法及時立案,決定再審或者提審;對其中原判確有錯誤的,按照“有錯必糾”的原則,依法予以改判。去年,全國法院還審結了檢察機關按照二審程序提起抗訴的刑事案件2248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抗訴的刑事案件167件,共計2415件。其中,抗訴有理,原判確有錯誤,依法改判的683件;原判正確,抗訴理由不能成立,維持原判的1089件;撤回抗訴、發回重審或者作其他處理的643件。與此同時,還審理了一批檢察機關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抗訴的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
改進和加強執行工作。對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和裁定,大多數當事人能夠自覺履行。但也確有一部分當事人拒不履行裁判確定的義務。為了推動執行工作的進一步開展,各級人民法院普遍實行審執分開,健全執行機構,強化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堅決執行,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廣大執行人員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克服困難,排除干擾,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全年共執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1374012件,執行金額578億元;執行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行政決定252538件,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社會穩定,起了積極作用。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還針對一些法院違法執行、濫用強制措施、非法扣押當事人等現象,下發了《關於必須嚴格控制對被執行人採取拘捕措施的通知》,強調執行工作必須依法進行,絕不允許無管轄權辦案,不允許超標的查封當事人的財産,不允許隨意執行案外人或者第三人的財産,不允許以抓人促執行,嚴肅查處執行違法行為。對造成嚴重後果的直接責任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進一步規範了執行秩序。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法官素質
為了保證嚴肅執法,司法公正,一年來,全國法院認真貫徹執行法官法,繼續狠抓了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廉政建設和業務建設。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各級人民法院組織全體法院工作人員深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努力培養和樹立公正無私、剛正不阿、依法辦案、清正廉潔的良好職業道德,積極發揚恪盡職守、勤奮高效、奮發向上、甘於奉獻的敬業精神和實事求是、深入紮實、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的職業作風。優秀法官譚彥公正廉潔、愛崗敬業、頑強拼搏、無私奉獻的事跡在全社會宣傳報道後,全體法官和工作人員受到巨大的激勵和鼓舞,掀起了學習譚彥,爭創優秀法院、爭做優秀法官、爭建優秀法庭的熱潮。全國法院涌現出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全年有2953個單位分別被授予集體一、二、三等功,9060人分別榮立一、二、三等功,其中46人被授予全國法院模範稱號。
加強自身廉政建設。各級人民法院在隊伍建設中,重視自身的廉政建設,結合審判工作特點,把吃請受禮,辦“關係案”、“人情案”,搞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裁判不公,作為法院反腐敗鬥爭的重點;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內部監督機制,完善執法違法的追究制度;加大了查辦案件的力度;普遍推行了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派出檢查組,對一些高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廉潔自律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對違法違紀的典型案件作出嚴肅處理,並向全國法院發出通報,狠剎各種不正之風。許多法院還採取聘請廉政監督員、執法監督員等形式,積極建立外部監督機制,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批評和建議。各級人民法院堅持從嚴治院,對於在辦案中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問題,一經發現,堅決查辦。去年共處理各類違紀違法人員1051人,其中受刑事處分的59人,內有審判人員50人。
加強業務建設。為了適應審判工作發展的需要,提高法官隊伍的業務素質,各級人民法院按照法官法的要求,採取辦培訓班、開研討會等形式,大力開展崗位培訓,不斷補充和更新知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發了《1996年—2000年全國法院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在黨中央、全國人大和國務院的重視、支持下,國家法官學院已經籌建完畢。國家法官學院的成立,為我們搞好法官的正規化培訓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條件。我們將以國家法官學院為基地,培養更多的高素質法官,進一步提高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對法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人大常委會彙報;及時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許多法院邀請人大代表視察、評議法院的工作,認真聽取人大代表的批評、意見和建議。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會作出了加強法院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的決定,有力地支持了人民法院的工作。
各位代表:在過去的一年裏,全國法院工作取得了進展,但也存在一些缺點和問題,主要是:一些案件審判質量不高,特別是少數經濟、民事案件裁判不公;有些案件久拖不決,超過審限;有的法院濫用強制措施,甚至以抓人促執行;在自身廉政建設方面還有薄弱環節,少數工作人員違法亂紀;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司法水平尚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等等。出現上述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各級人民法院思想認識不足,管理不嚴,制度不健全,少數人辦案受“利益驅動”以及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的影響,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重視不夠,採取措施不果斷,查處不及時,以致有些問題在較長時間內未得到糾正。今後,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要進一步努力工作,針對存在的缺點和問題,採取積極有效措施,認真加以克服和解決。
五、1997年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務
今年是我國歷史發展上的重要一年,我國將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黨的十五大將要召開。這是舉世矚目的兩件大事。因此,必須維護社會穩定,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新的形勢對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7年,全國法院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決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繼續深入開展“嚴打”鬥爭,全面加強各項審判工作,深化審判方式改革,大力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法官隊伍素質,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積極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為改革、發展、穩定服務,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為此,今年要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堅持不懈地開展“嚴打”鬥爭。要在認真總結去年“嚴打”集中統一行動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深入持久地開展“嚴打”鬥爭,把集中統一行動、專項鬥爭和經常性“嚴打”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堅定不移地貫徹依法從重從快的方針,依法嚴懲殺人、搶劫、爆炸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堅決依法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鞏固和發展“嚴打”的成果。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的要求,依法嚴懲賣淫嫖娼、制黃販黃、聚眾賭博等犯罪分子,特別是要根據國家“九五”期間加強禁毒工作的部署,把嚴厲打擊禍國殃民的毒品犯罪活動作為“嚴打”的一項突出任務,加大打擊力度,堅決掃除“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切實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預防和減少犯罪的發生,堅決維護社會穩定。
第二,繼續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等犯罪分子。當前,反腐敗鬥爭的形勢仍然嚴峻。打擊經濟犯罪是反腐敗的重要內容。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的要求,把打擊嚴重經濟犯罪的鬥爭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的方針,重點懲處發生在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以及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徇私舞弊等犯罪分子。對於嚴重侵犯群眾利益、國有企業領導幹部肆意侵吞國家財産和法人違法違紀造成國有資産嚴重流失,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懲辦。繼續嚴懲走私、金融詐騙等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的犯罪。特別是要抓好大案要案的審判,以推動反腐敗鬥爭取得更大的進展。
第三,依法調節經濟關係。要大力加強經濟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特別要注意審理好與加強農業基礎地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整頓金融財稅秩序、調整産業結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等密切相關的案件,規範市場行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秩序,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保障和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第四,依法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要全面開展民事、行政等各項審判工作,依法審理好婚姻家庭、損害賠償、民間債務、勞動爭議、山林水利以及土地、治安等同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件,妥善處理經濟轉軌過程中産生的人民內部矛盾,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及時化解和消除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密切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係。結合審判工作,開展以案講法等生動活潑的法制宣傳活動,積極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促進全社會形成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社會主義新型人際關係,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
第五,進一步提高司法水平。為堅持嚴肅執法,確保司法公正,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要集中力量開展一次執法大檢查活動,切實解決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對審判工作的干擾和影響,嚴肅查處裁判不公、違法辦案等違法違紀行為,發現一起,堅決糾正一起。進一步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經常性的執法檢查。在執法檢查中,各級人民法院應當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已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最高人民法院已制定下發了《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試行)》,各級人民法院要認真執行。要以刑事審判方式改革為重點,繼續全面推進民事、經濟、海事、行政審判方式的改革和完善。本次會議正在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草案)》,如獲通過,各級人民法院要認真學習,堅決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要針對審判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加強指導,監督、支持下級人民法院嚴格依法辦案。在黨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視、支持下,逐步解決人民法院辦案經費不足、裝備落後等困難,進一步改善執法條件。
第六,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要按照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和江澤民同志在中紀委八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法院實際,在全國法院系統廣泛開展一次以堅持嚴肅執法,加強廉潔自律,嚴守職業道德,改進審判作風為內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紀律作風整頓活動。各級人民法院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繼續深入開展學習優秀法官譚彥先進事跡的活動,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以解決裁判不公問題為重點,堅決糾正各種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對徇情枉法、貪贓枉法的,堅決依法嚴懲。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級人民法院都要狠抓違法違紀的典型案件,一查到底,從嚴處理,以指導、推動法院自身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同時,要按照法官法的規定,嚴把進人關,對不符合法官條件的堅決進行清理,並進一步加強法官培訓,為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人民法官隊伍而努力。
各位代表:今年7月1日,我國將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根據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法律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回歸後,香港法院與全國其他地區法院的交往和聯絡必將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絡和相互提供協助”的規定,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加強同香港法院的聯絡與協助。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裏,人民法院的任務更加繁重和艱巨。我們要繼承鄧小平同志的遺志,高舉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偉大旗幟,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在人大的監督下,把握大局,再接再厲,同心同德,開拓前進,把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改革、發展、穩定服務,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
(《人民日報》1 9 9 7 0 3 2 1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