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介紹中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北京青年報記者]:胡副部長您好!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您認為目前實行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能否對亂開藥、亂收費不規範的醫療行為起到遏製作用?第二個問題,今年兩會上田成平部長曾經提出過對異地的社保,包括醫保在內的社保接續機制這兩年之內就能出臺,現在有沒有具體的時間表?謝謝。
[胡曉義]: 解決醫療服務當中的亂開藥、亂收費的問題,需要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一個很大的系統工程。但是,通過普遍地建立包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內的醫療保障制度有助於這個問題的緩解。這是因為一般的病患者由於沒有這樣的專業知識,信息的不對稱很難對醫療服務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評價。這個藥到底應不應該用?這個檢查是不是應該做?患者個人很難做出評價和選擇。而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不管是職工的、居民的、農民的,由於是政府設立的非盈利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管理,它就可以代表全體參保者的利益參與對醫療服務的管理和監督,通過多種形式對醫療服務的行為加以制約和引導,這樣就可以使群眾的繳費和政府的補貼得到正確而有效的使用,從而抑制你提到的不合理的現象。
具體的措施我們通常叫做“三、二、一”,“三”是要訂三個目錄:醫療保險基本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二”是兩個定點: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通過服務協議的方式進行監督。“一”就是改革、改進醫療費用的結算辦法,把現在主要是按照項目付費改為按病種付費。
我們希望通過這些措施對解決你所提到的那些問題有所推進。異地的問題在前面的回答中已經提到了,我們通過管理機構相互的聯絡以及將來信息網絡的建設緩解這些問題,但是還需要隨著各地經濟發展進程來逐步平衡各地的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