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長、國務院産品質量與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李長江介紹當前中國政府加強産品質量與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並答記者問。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第二個問題是關於這次的專項整治,我們看到其中有一個內容是“禁止和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如何去界定這個療效,是不是公眾人物説這個藥品有用,就必須禁止和取締。另外,廣告的內容和範圍是否能夠擴大到保健品和醫療器械?
[李長江]您提到的第二個問題,在這次專項整治中,明確規定了不允許專家、公眾人物對藥品的性能進行廣告的宣傳,這也包括了對保健品。因為藥品的功能是由醫生開處方、開藥,而不應該通過公眾人物或者專家大肆宣傳,這樣的宣傳誤導消費,這也是對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