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直播>> 新聞辦2>> 重要內容提示
 
法律禁載內容不能傳播是互聯網版權保護的基本要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7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以及公安部、信息産業部的有關領導,介紹“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香港NOW財經臺記者]請問閻局長,怎樣平衡資訊流通和打擊侵權之間的關係?因為外國的新聞節目有時候會被內地的網絡轉播出來,這些是否算侵權行為呢?如果你們進行打擊會不會被人家説是限制新聞自由呢?請問你們怎麼平衡這兩方面的關係呢?

    [閻曉宏]這當中有兩個問題。一個問題,不管是境內還是境外的作品,如果在互聯網上傳播,都應該先取得許可,這是互聯網版權保護的基本要求。第二個問題,這涉及到傳播的內容。傳播的內容無論是境內還是境外的,都需要符合中國法律的要求,法律禁載的內容是不能傳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