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月10日下發了《關於做好2008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要進一步研究本地區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細化措施,明確責任,全警動員,全力以赴,確保人民群眾平安、暢通出行,確保春運期間交通安全形勢平穩,城鄉幹線道路不發生長時間、長距離的交通擁堵,力爭一次死亡三人、五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比減少,不發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通知要求,要嚴格查處客車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1月15日前,各地要完成對轄區內春運交通安全服務站的設置和人員調配等工作。要加強高速公路和國、省道行車秩序管理,嚴格查處客車超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針對春節期間農村群眾趕場、探親訪友集中和農村道路短途客運量集中的特點,嚴格查處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要開展集中教育,加強重點車輛管控。要把校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作為春運期間的管控重點,堅決預防校車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要採取多種形式,迅速掀起宣傳高潮。要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強化演練。對可能影響春運的突發事件,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形成反應快速、應對正確、處置果斷的有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