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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關對救災資金籌集管理分配使用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3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6:00舉行新聞發佈會,請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民政部副部長姜力,財政部副部長廖曉軍介紹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情況,並答記者問。

    [審計署審計長 劉家義]女士們、先生們,下午好!在汶川地震發生以後,新聞界的各位朋友們對於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審計工作給予了極大的關注和有力的支持,在此我向各位朋友表示最誠摯的謝意。今天我向大家介紹一下汶川地震發生以來,審計機關對於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審計工作的有關情況。

    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審計,是審計署的一項法定職責。同時,由於這次情況特殊,因此也是我們一項十分嚴肅的政治任務和應當履行的社會責任、歷史責任。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這項工作,審計署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審計機關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審計工作,作為當前審計工作的一項重中之重,確定這項工作的總體目標是要通過審計,促進、保障救災資金物資安全完整、規範有序、合規有效、公平公正、公開透明,也就是要保障它不出問題、少出問題,至少不出大問題,給廣大人民群眾交一份放心賬、明白賬。

    我們前一段時期的主要工作情況是:一是緊急行動,對救災資金物資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跟蹤審計。“5.12”汶川大地震發生之後,審計署于5月13日迅速作出部署,5月14日、15日連續發出通知,要求全國審計機關一方面要積極投入到抗震救災工作中去,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審計。5月20日中紀委、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審計署五部委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發出《關於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的通知》後,審計署又進一步作出安排部署,確定了災區、非災區審計的重點。同時為了搞好這項審計工作,審計署還專門制定下發了對搞好救災資金物資審計工作的八項紀律規定,簡稱“八個必須”。目前,全國審計機關一共抽調了一萬餘名審計幹部,對救災資金的籌集、管理、分配、使用的全過程跟蹤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