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6:00舉行新聞發佈會,請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民政部副部長姜力,財政部副部長廖曉軍介紹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情況,並答記者問。
[民政部副部長姜力]女士們、先生們,大家好!下面我簡要介紹民政部救災款物監督管理的有關情況。地震災害發生後,民政部發揮國務院救災救濟工作職能部門和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群眾生活組牽頭部門的職能作用,緊急安排了災區群眾生活救助專項資金和物資,接收和調撥了大量捐贈資金物資,有效保障了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我們採取了對加強款物管理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完善制度,使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有規可循、有章可依。在現有的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針對這次抗震救災的實際需要,會同有關部門緊急研究制定了一批規章制度,對救災資金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以及信息公開,都進行了規定。這些規章制度為切實加強救災款物的監督管理和使用提供了法規保障。
二是規範程序,保證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嚴格、有序,通過規範救災款物的接收、分配、發放等關鍵環節,確保資金物資用於地震災區群眾緊急搶救、轉移安置和恢復重建,不得挪作他用。對救災資金的下撥,中央救災應急資金,民政部根據災情提出意見,經財政部審核後,由財政部、民政部迅即撥付,並抄送國家審計署。災區省財政、民政部門迅速組織省內下撥和發放。對捐贈資金的接收,嚴格工作程序,明確紀律要求,建立責任制度,務必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賬款相符、賬目清楚,並向捐贈人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捐贈款根據捐贈人意願撥付災區。對救災物資的採購,會同財政部啟動政府緊急採購程序,堅持標準,按照程序,擇優採購。對救災物資的發放,按照受災程度和災區需求及時調撥災區。保證救災物資接收、分發及時到位,保障受災群眾的吃、穿、住、衣。
第三個措施是信息公開,保證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公開透明、明明白白。為了加強社會監督,提高救災物資資金的使用和運行效益,民政部每天向媒體公佈全國救災捐贈資金物資的統計信息,要求和指導災區各級民政部門公開本級救災資金和物資的接收、分配去向、用途和數額。並且在民政部網站公開款物接收、發放的具體情況,公佈中央財政匯款專戶的的捐款清單。第四個措施是加強審查,對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全程跟蹤、全面監督。中紀委駐部紀檢組、監察局和審計署駐部審計局,及時介入救災款物監管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全面審查。 我的介紹就到這裡,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