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定於2009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電視臺記者]陳部長您好,新出臺的《食品安全法》與1995年出臺的《食品衛生法》在叫法上有兩字之差,實際內容上新出臺的《食品安全法》最大的變化是什麼?這部新法具有哪些特點?它又如何確保百姓能夠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呢?
[陳嘯宏]1995年我們國家頒布了《食品衛生法》,這是一部好的法律,在實踐過程中發揮了很好的作用。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衛生法》的基礎上更加完備。其中一個原因眾所週知,跟三鹿奶粉事件有關係,讓我們認識到食品安全的嚴峻性,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食品監管的措施。所以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了作為生産經營者,包括大企業、中小企業和個人,在食品安全中的這種特殊作用,作為第一責任人,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確了。大家想,像三鹿這麼大的一個企業,還出現這樣的問題,所以對生産者我們要有一個法律約束。同時,建立食品安全全過程的監管,也是《食品安全法》的一大特點。另外,新的《食品安全法》吸收了在國際上行之有效的先進管理理念,規定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制度,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制度、食品生産經營行為等基本準則。
《食品安全法》還進一步明確了生産經營當中索證、索票制度,還有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發佈制度等一系列規定,它實現了風險評估、標準制定、食品檢驗、信息發佈、事故處理相統一、相協調,在這部法律中是比較完備的。還有一點是明確了政府和各級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了問責制。
我舉一個例子,這部法律非常便於操作。比如説《食品安全法》第22條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現行的食用農産品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准予以整合,統一發佈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這樣就能使原來的標準相互協調一致,不重復、不衝突,也不留空白,統一整合為一個食品安全的國家標準。同時這條的第二款又作出規定,在這個新標準統一發佈之前,社會上如何執行原有標準。以乳品為例,這個工作正在進行中,大概今年下半年,統一的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就會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