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8〕118號)精神和《吉林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實施方案》,近日,吉林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正式啟動。
一是健全組織機構。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糧食工作的副省長為組長,省政府副秘書長、省糧食局局長、中儲糧吉林分公司總經理為副組長,發改委、監察廳、財政廳、農委、審計廳、質監局、統計局、農發行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吉林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組,並設立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
二是明確清查範圍、時限和方式。制定印發了《吉林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這次清倉查庫的範圍主要包括所有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含最低收購價糧、中央臨時儲備、臨時儲存進口糧和國家臨時儲存糧)、地方儲備糧的數量、品種和質量情況,國有糧食企業儲存商品糧的數量、品種、質量和糧權歸屬情況,企業糧食庫存賬實相符、賬賬相符以及與信貸資金對應情況,政策性糧食存儲企業的補貼資金下撥使用情況,納入糧食流通統計範圍的重點非國有糧食經營企業及轉化用糧企業執行統計制度的情況。清查時點是以2009年3月末糧食庫存統計結報日為檢查時點。清查方式分為企業自查、市州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級人民政府重點復查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隨機抽查四個階段。
三是提出具體要求。2月27日,在認真準備的基礎上,召開了全省糧食工作暨清倉查庫動員會議。副省長王守臣參加會議並講話,就清倉查庫工作進行動員並提出具體要求。他指出,糧食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準確掌握糧食庫存是國家實行宏觀調控的重要依據,確保糧食庫存賬實相符和真實可靠,對穩定糧食市場、保障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這次清倉查庫工作,既是對糧食庫存家底的一次徹底清查,也是對各級政府工作的一次檢驗,一定要抓好、抓出成效。王守臣強調,各級政府要對本地區糧食庫存清查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要建立和完善明確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發現工作走過場、弄虛作假、妨礙清倉查庫工作,造成檢查結果失實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是建立監督機制。為增強清倉查庫的透明度,省清倉查庫領導小組設立了舉報電話:0431-82715019、85265114,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