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直播>> 新聞辦1>> 背景資料
 
述評:落實省長問責制 在保障增長同時保護耕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3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30日電(記者王立彬)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和國家統計局聯合部署,2008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已經全面鋪開。當前,在全球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影響持續蔓延、中央和地方拉內需、保增長政策、項目對建設用地的需求正迅速釋放之際,落實耕地保護的省長問責制,在保障增長同時嚴格保護耕地,實屬當務之急。

    落實省長問責制,保障增長保護耕地,要堅持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強調的最嚴格耕地的保護制度、最嚴格的節約土地制度。眾所週知,耕地保護的省市長問責制,既是黨中央、國務院的明確要求,也是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法定義務。我國的土地管理法明確省級人民政府“應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的責任,並賦予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對耕地佔補平衡、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近年來,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等,也都明確規定地方各級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耕地保護目標履行情況負總責,嚴格土地管理責任追究制。國家法律法規必須堅決貫徹執行,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實施問責,這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打折”。

    落實省長問責制,保障增長保護耕地,正面臨嚴峻複雜經濟形勢的挑戰。當前,擴內需、保增長成為國家發展的第一要務。為積極應對全球金融危機,中央對宏觀政策作出了重大調整。宏觀經濟政策轉向投射到土地利用和管理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積極作為,切實保障中央、省、地方政府各級投資、擴大內需的項目及時順利、又好又快地落實在土地上。與此同時,處於保增長、促發展第一線的省級人民政府,要特別負起責任來,既要確保重點投資項目落在實地,又要確保關於耕地保護、節約用地的中央精神、國家法規落在實地,這是最有效的服務發展,最實在的保障發展。

    落實省長問責制,保障增長保護耕地,必須獎懲分明。對於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省、市、區,要給予實實在在的表揚。在安排2009年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時要給予獎勵,在安排中央支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時要予以傾斜。與此相反,對於耕地保護目標履行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在責令地方政府限期糾正、限期補充同時,要按實際情況扣減下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整改不力的地區,由國家土地總督察責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明確規定,省長、主席、市長為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第一責任人;每年省級政府要組織自查並報國務院;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要組織抽查,作出預警分析向國務院報告。可以説,耕地保護的考核制度和措施非常嚴謹,在經濟形勢嚴峻、耕地保護壓力增大的時刻,關鍵要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