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09年7月21日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吳仕民介紹改革開放與中國民族政策的發展等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香港文匯報記者]請問吳主任,在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和傳承方面中國政府是否有什麼新政策和措施?材料中提到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是解決民族問題的關鍵工作。我想請教一下,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各級政府中,少數民族幹部的任用是否有一定的比例?“7•5”新疆暴力犯罪事件之後對於新疆和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和任用是否有更嚴格的標準和更多的要求?
[吳仕民]關於第一個問題,在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方面是否有什麼新措施。中央政府一貫重視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發展,而且政策不斷地發展和完善。6月12日,國務院開過一個全國少數民族文化工作會議,就今後進一步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出臺了相關的政策,這個政策不久後將會公佈。
第二個問題,關於培養少數民族的幹部問題,這是中國政府關於民族政策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我們始終認為要使民族地區發展起來,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要更好地維護民族團結,必須有一支人民信任、德才兼備的少數民族幹部隊伍,所以一直在做這項工作,並且這已經成為法律的規定。比如中國現在有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這些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行政長官都是由少數民族擔任,在自治機關的有關部門都必須盡可能的配備少數民族幹部。即使不是民族自治地方,在其他的少數民族雜居、散居的地方,如果少數民族有一定的比例,也會注意配備少數民族幹部。我們就是要通過對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促進各民族在中華大家庭裏共同管理國家事務,共同追求中華民族的復興。
第三個問題,我要回答起來你可能覺得不太滿意。我覺得這個前提不存在,我們的少數民族幹部一直表現都是好的,尤其這次“7•5”事件他們堅定地維護國家利益、維護人民利益,所以關於少數民族幹部的政策也將一以貫之,我們不會因為這次事件而對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包括配備新疆和西藏這兩個自治區的幹部提出什麼新的更嚴格的限制。限制,本身就沒有,更沒有什麼新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