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和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介紹新中國60年法治建設成就等方面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信春鷹]以憲法為核心,以法律為主幹,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規範性文件在內,由七個法律部門、三個層次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信春鷹]法律體系不是抽象的數字或者指標體系,它是由特定國家法律制度的發展路徑和社會對法律的需求所決定的。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立法從黨和國家發展的大局和實際需要出發,把亟須法律調整、立法條件比較成熟的領域制度化法律化,通過國家的強制力保障實施。這既是我國法律制度發展的成功經驗,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發揮法律在社會生活中作用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