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和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介紹新中國60年法治建設成就等方面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信春鷹]我國法律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人民群眾對立法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立法通過制度化的渠道凝聚民意,確定共同的行為準則並保證其實施;我國法律確立和維護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制度,確立並不斷完善國家的政權結構和組織形式,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強化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我國法律確立和維護國家的經濟制度。通過引導、規範、促進保障法律支持的經濟活動、禁止並制裁違法的經濟活動推動經濟的發展;我國法律確立和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通過法律手段保障人民群眾享有廣泛的權利、協調社會利益關係、保護環境、保護自然資源,維護人與自然的和諧和經濟可持續發展。
為了完成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今年的立法工作有兩個重點,一是抓緊制定和修改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在繼續完善經濟、政治、文化領域立法的同時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二是完成法律清理工作。對已經明顯不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前法與後法不盡一致或者不夠銜接、操作性不強的法律規定,通過廢止、修改、解釋、配套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理,促進法律體系的科學、統一、和諧,保障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