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定於2009年12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李東榮和中國銀聯董事長劉廷煥介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香港文匯報記者]關於央行在預防和打擊信用卡套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司法解釋出臺後,央行將採取哪些措施進行風險管理,加大打擊力度?
[李東榮]一是針對銀行卡市場開展一次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對發卡市場和受理市場進行全面排查,針對其中的隱患和不規範的地方,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和有關部門配合,開展一次對廣告信息的清理和查處行動,主要是對目前的平面媒體和網絡媒體上的有關信用卡方面的廣告進行清理,對其中發現的不法信息和不法廣告要進行查處。三是和公安部門配合,針對銀行卡領域的犯罪活動,開展一次專項打擊行動,這次行動計劃為期10個月。四是利用這次司法解釋出臺的契機,開展一次大規模的宣傳教育活動,讓社會各界了解銀行卡,正確地使用銀行卡,避免不當使用銀行卡所帶來的損失。我的彙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