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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貴仁:將減少對大學不必要的行政干預 堅持完善校長負責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28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0年2月28日(星期日)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工作小組成員單位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鳳凰衛視記者]袁部長,有兩個問題想請教您,第一,我看綱要裏寫到2012年我們教育經費支出會佔國民生産總值的比例是4%,請問如何保障?而且現在學校亂收費的現象嚴重,如果加大投入,學校的費用會不會下調?第二,昨天溫家寶總理在線交流的時候説,他覺得大學不應該設立行政級別,大家都認為現在大學教師普遍的官僚化嚴重,您認為最近會不會出臺取消行政級別的措施,或者近期有什麼政策的考慮?謝謝。

    [袁貴仁]這位記者朋友提到,昨天總理在和網友們交流時所説的話,我們看到了,也認真地學習。實際上總理的這個教育思想,不是在這次網友交流中第一次提到,他在很多次座談會上都反復強調了這點。我們在研究和制定教育規劃綱要的時候,對怎麼解決這一問題,也經過了深入地調研思考,提出了應對的方法思路。《規劃綱要》中有一句話,“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我想,這個意思是我們工作的目標,也就是説我們對總理這一指示的貫徹落實的考慮。這是目標。我們想建立起一套新的,適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然後逐步取消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的傾向。

    行政化管理傾向有兩個方面,一條是政府對學校管理的行政化傾向,另外一條是學校內部管理的行政化傾向。這兩個方面是兩個不同的角度。從政府的角度來説,我們在文本中設計了要適應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因為我們現在強調轉變政府的職能,明確政府管理的權限和職責,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的權利和責任,形成不同的辦學模式,避免千校一面。這首先要把責任劃分,哪些是政府的、哪些是學校的,來推進學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對政府來説,需要做什麼,我們在文本中特別強調,要改變目前直接管理學校的單一模式。改用綜合應用立法、撥款、規劃、信息服務、正確指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對學校來説,行政管理是必要的,但不必要的干預是不必要的。這是我們從政府如何更好地管理學校來考慮。從學校內部説,也有行政管理的問題,看到有的媒體上在説學校的行政管理傾向,我想這主要是高等學校更突出一些,我們在文本中提出公辦高等學校要堅持和完善的黨委領導下校長負責制,這是我們的基本制度。

    同時我們要發揮學校的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科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們還提出了要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教授在教學、科研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我們還特別強調,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的建設,還要注意發揮群團組織的作用。這些都是要減少、淡化學校的行政化管理色彩,同時又要加強和完善管理。我們在大學的管理中還提出要加強章程建設,實行依法治校。章程裏要明確各個方面群體的權利和應負的責任。我們強調通過章程建設,尊重學術自由,營造寬鬆的學術環境。我們還提出鼓勵和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讓更多的社會人士參與學校的決策諮詢,幫助學校更好地依法面向社會自主辦學。應當説,這些方面都有所考慮,但這個事情像我剛才所説,要隨著政府管理體制的改革,隨著適合學校特點的制度和政策的健全來逐步推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