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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超:為上海世博會知識産權保護提供兩種救濟渠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29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0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知識産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09年中國知識産權發展狀況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北京電視臺記者] 請問版權局,針對上海世博會設計的一些會旗、會標,以及場館設計等,版權局將採取哪些措施對其進行版權保護?

    [許超] 對於世博會知識産權保護,我們國家提供兩種救濟渠道:第一種是司法救濟渠道,即通過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保護世博會的知識産權。第二種是行政渠道,即由知識産權局、商標局、版權局這些部門根據《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對世博會的知識産權提供保護。

    我著重説一下行政保護。在這方面,知識産權局、公安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版權局、最高人民檢察院、貿促會和國務院新聞辦等八個部門在今年1月20號專門發了一個文件《關於開展2010年世博會知識産權保護專項行動的通知》。在這個文件裏,八個部門都分工明確。為了落實這個文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又發了一個文件,要建立一個快速反應機制來保護世博會的各項知識産權中的版權。

    快速反應機制的意思是,一旦發現有侵害世博會版權的行為,各級版權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採取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制止這個侵權行為。目前快速反應機制已經見效,最近我們對一些侵害世博會音像製品版權的行為採取了行動。具體的報道大家可以看2010年4月28日《新聞出版報》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