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1年1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和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産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法制日報記者]我想請教公安部領導一個問題。近來公安機關在進行全國打擊知識産權的“亮劍”行動,該行動開展以來,我們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果?另外,近年來公安部對於加強知識産權犯罪的刑事案件打擊總體情況是怎樣的?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 高峰]在國務院統一部署下,全國開展了為期六個月的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專項行動。公安部作為參與單位之一,在全國公安系統也開展了相應的專項打擊行動。我們將警方的打擊行動命名為“亮劍”行動,就是含有對知識産權犯罪進行堅決打擊的含義。自從專項行動開展到現在,全國公安機關已經破獲了侵犯知識産權犯罪案件2000多起,抓獲了犯罪嫌疑人4000多人,涉案總金額價值23億人民幣。上面所説的數字都是去年同期的3倍以上,這方面説明了我們警方在打擊知識産權犯罪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另一方面,也説明了知識産權犯罪在當前的條件下還是非常猖獗的,呈現出高發的態勢。因此,加強對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的懲治力度,也是我們這次《意見》出臺的背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