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
2011年安全生産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監總廳應急〔201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2011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1〕19號)部署,制定了《2011年安全生産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2011年安全生産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
2011年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及其有關實施意見的要求,以提高應急能力為中心,以建設更加高效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為重點,以7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為先導,強化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措施落實,大力推動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全面提升防範和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為全國安全生産形勢穩定好轉作出更大貢獻,為“十二五”安全生産應急管理事業發展開好頭、起好步。
一、加快推進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1.大力加強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按照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的要求,先期建設好河北開灤、山西大同、黑龍江鶴崗、安徽淮南、河南平頂山、四川芙蓉、甘肅靖遠等7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其他14個國家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參照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模式進行建設。開展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開灤隊、平頂山隊示範建設,通過示範建設形成一套建設標準、一套制度規範、一套教育培訓教材、一套應急行動預案、一套實訓演練科目和一套基礎設施等“六個一”成果,為其他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提供成熟的經驗。加快地方骨幹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推動礦山企業按照有關標準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2.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油氣田等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採取政企共同出資方式,依託石化、石油、建築施工、航運等中央企業應急救援隊,推進國家(區域)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區域油氣田應急救援隊及隧道施工、水上交通、海上石油等其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技術指導中心建設。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等應急救援地方骨幹隊伍建設。
3.支持重點行業(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協同配合,大力推進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鐵路運輸、海上搜救、船舶溢油、民用航空、電力等行業(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佈局、健全體系。
4.加強礦山醫療救護隊伍建設。搞好礦山醫療救護體系建設規劃,將礦山醫療救護體系建設納入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和醫療衛生應急體系,依託各地優勢醫療資源,建設裝備精良、高水準的國家(區域)和地方骨幹礦山醫療救護隊,提高醫療救護技術和裝備水平。充分發揮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礦區醫療機構的作用,將礦山醫療救護點向井(坑)口延伸。
5.鼓勵和發展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社會力量。加強對社會應急救援組織和志願者組織等社會力量的引導、推動、扶持和管理,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安全生産應急救援中的作用。
二、加強安全生産應急規劃、法制和預案工作
6.將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十二五”有關總體規劃。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和政企結合、條塊結合的原則,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制定“十二五”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規劃,並將其納入各級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企業要將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和總體工作部署,同步建設、同步推進。
7.加強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法制建設。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動《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標準的制定工作,儘快出臺《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等規章。會同有關部門加緊研究制定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財稅扶持政策、應急救援徵用補償政策和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服務收費等制度,建立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經費保障機制,研究解決救援車輛快速通行、事故救援中犧牲人員榮譽撫恤等問題,完善各級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物資保障等應急工作制度。
8.加強應急預案和演練工作。進一步加強預案管理、提高預案質量、完善預案體系,尤其要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相互銜接性。完善企業應急預案,切實落實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遇到險情時具有第一時間下達停産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做到所有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工作崗位都有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關鍵應急程序簡明化、圖表化、牌板化,易懂好記。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産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産許可證。
儘快制定印發《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規範和指導應急演練工作。企業要建立健全應急演練制度,定期組織開展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重點車間(工段)、班組的應急演練要經常化。
三、加強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基礎工作
9.加強應急值守和統計分析工作。進一步健全並嚴格執行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接收、研判、上報、處置事故及預警信息,做好應急管理信息報送和統計分析工作;充分發揮應急平臺在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方面的作用,及時傳輸現場圖像信息、報告現場情況;建立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應急機構、社會組織等方面的信息溝通渠道。
大中型企業和高危行業企業要建立健全值班機構和制度,實行24小時不間斷應急值守,做好各類事故及預警信息處置和統計報告等工作。
10.加強應急總結評估分析工作。做好事故救援總結評估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救援工作總結報告、典型救援案例分析報告、年度應急管理評估分析報告等制度,通過評估分析,不斷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11.努力提升救援隊伍素質。大力開展礦山救護隊質量標準化示範活動,加強礦山救護隊正規化、專業化、標準化建設,提高裝備、服務水平和救援、管理、保障能力,切實做好應急救援隊伍資質認定工作,爭取用1-2年時間,各省(區、市)專業礦山救援隊伍至少有1/3達到二級資質以上。
12.加強應急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培訓工作制度,將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培訓納入安全生産培訓工作總體規劃,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監督指導,強化從業人員應急知識、應急技能培訓教育,提高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避險、自救、互救能力,嚴防因施救不當造成傷亡擴大。廣泛開展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指揮員救援戰術、技術培訓交流活動,將典型救援案例納入救援隊伍指戰員培訓內容。充分調動和發揮企業、仲介組織、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應急知識,推動應急管理工作。
13.加強應急資源數據庫建設。按照“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原則,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安全生産應急資源數據庫。按照《國家應急平臺體系部門數據庫表結構規範(試行)》和《應急信息資源分類與編碼規範(試行)》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産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物資、裝備等各類應急資源數據庫,及時採集、更新應急預案和應急資源信息。
14.辦好第五屆國際礦山救援大會暨第三屆中國國際安全生産應急管理論壇及展覽會。認真做好會議和展覽會的各項籌備和組織工作。有關單位要積極組織參會和參展,以此為平臺,展示和宣傳我國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成就,學習借鑒世界各國的先進應急理念、經驗和技術,促進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強對外交流合作。
四、加強事故預防和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
15.做好重大危險源監控監管工作。建立健全企業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機制,做好預警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防禦、早響應、早處置。加強對存在重大危險源企業的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做好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備案、登記建檔、監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依託安全生産應急平臺和“金安”工程系統,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系統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儘快實現重大危險源的網絡監管。重大危險源未經檢測、評估或監控措施不到位、應急預案不完善的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産許可證。
16.推動各類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按照“險時搞救援,平時搞防範”的原則,組織引導各類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充分發揮其專業技術等優勢,對本企業和服務範圍內企業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重點圍繞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産經營、鐵路施工、道路施工、建築施工等單位的重點系統、重要部位、關鍵環節排查事故隱患。對應急隊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關單位要及時整改。
五、加快推進安全生産應急救援裝備和保障能力建設
17.推動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産業發展。加強同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將大型高端應急救援裝備、關鍵應急救援技術的研發納入國家振興裝備製造業發展規劃體系,加大國家對應急救援技術進步的推動力。大力扶持在應急救援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和核心技術的重點單位進行應急救援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發,支持有條件、有基礎的地區培育應急救援專用設備製造産業。
18.推動應急裝備技術創新與發展。堅持以應急救援需求為導向,指導有關應急裝備和物資生産企業、科研機構搞好産學研結合,形成強有力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科技研發、創新、成果轉化的能力和機制。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積極推廣應用經過實踐檢驗、能顯著提高救援效果的應急救援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優先推廣應用緊急避險、應急救援、逃生報警、逃生路線標識等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不適應救援需要、不符合相關標準、性能不高、不能保障救援人員安全和健康的落後救援技術裝備要列入國家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予以強制淘汰。鼓勵和引導企業加快應急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換代升級。
19.積極採用國際、國內先進應急救援裝備。進一步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積極引進、採用國際國內先進適用的應急救援技術裝備,重點引進、採用高效快速救援鑽機,大型排水設備,大型清障支護設備,快速滅火、堵漏、洗消設備以及人員避險、搜尋、定位等裝備,提高應急救援安全保障和救援能力。
20.加快安全生産應急平臺建設。儘快建立健全省(區、市)、市(地)和重點縣(市、區)三級安全生産應急平臺體系,開發和完善應急保障、模擬推演、監測預警、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等應用系統。企業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的調度指揮、監測監控、辦公自動化等信息系統建立應急平臺。
21.加快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堅持實物儲備與生産能力儲備相結合,社會化儲備與專業化儲備相結合,針對易發事故的特點,依託大型企業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物資,指定相關生産企業儲備一定的應急裝備、物資生産能力,並建立專門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網點;在國家(區域)應急救援隊儲備一定的大型特種救援裝備和相關物資,努力形成多層次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體系,確保應對各類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且救援難度大的事故的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産應急裝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運機制,確保儲備到位、調運順暢、及時有效、發揮作用。企業要針對本企業事故特點,加大應急救援裝備及物資儲備力度,尤其要針對重點工藝流程儲備必要的應急物料、應急器材等應急裝備和物資。
六、加快推進安全生産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
22.加強應急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導推動所有市(地)和重點縣(市、區)建立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救援指揮)機構;已經建立的省級和市級安全生産應急機構,切實做到編制、職責、人員、經費和裝備“五落實”,有效發揮綜合監管和事故救援指揮、指導、協調作用。加快推進省級煤礦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機構能力建設,重點組建武裝好26個省級煤礦安監機構的礦山救援中心。逐步理順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救援指揮)機構與相關專業應急機構的關係。
23.健全應急救援機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聯絡員會議制度,強化生産安全事故信息溝通機制和應急救援快速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産應急管理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的協作機制、區域間協同應對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的應急聯動機制、各級安全生産應急工作機構與有關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工作機制。深化與地震、氣象、海洋、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的預警和應急協作機制,有效防範和應對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災難。
24.加強基層應急管理。推動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工作向基層延伸,督促基層政府和組織落實專人負責安全生産應急工作。高危行業大中型企業要設置或指定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機構或辦事機構,小型企業要落實專人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積極探索建立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與周邊企業的應急聯動機制,切實提高協同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25.加強應急隊伍自身建設。加強安全生産應急隊伍思想政治教育、紀律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提高應急隊伍政治素養,培養頑強的工作作風和敢打必勝的信心、決心。加強業務學習,定期組織業務知識講座和交流,努力提高應急人員的履職能力;支持和鼓勵應急管理人員深入基層、深入事故現場,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在實踐中鍛鍊和成長。建立和完善應急工作制度,推進應急工作科學化、程序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