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辦于2011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1)》白皮書發佈新聞發佈會,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介紹中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有關情況,闡述國際談判基本立場,並答記者問。
解振華: 從我們確定的目標來看,首先確定了“十二五”期間單位GDP能耗要降低16%,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降低17%,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通過這些措施在“十二五”期間經濟發展的同時要節能6.7億噸標準煤,這是從目標上來看。二是發展非化石能源,2015年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提高到11.4%。三是植樹造林,增加森林碳匯,2015年森林覆蓋率提高到的21.66%,森林蓄積量要增加6億立方米。
這三個目標是約束性的指標,另外在“十二五”規劃中還提出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使資源産出率提高15%的指導性目標。這些目標説明我們的發展是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追求零碳、低碳的發展。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們要採取一些行政措施,主要是實行目標責任制,採取經濟的措施,主要是在價格、稅收、金融、財政激勵性配套政策方面鼓勵企業和社會實現這個目標。
另外是要用市場的辦法,現在搞碳交易試點,通過試點爭取取得一些經驗,爭取將來在我們國家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場。中國搞綠色低碳發展沒有經驗,所以我們在五省八市搞低碳試點,我們希望通過試點取得經驗,將來逐步推開。
另外兩點,要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必須要依靠技術進步、技術創新,還要提高全民的綠色低碳發展意識,在這方面也採取了一些措施。